發行背景
2001年為中國農曆辛巳年,巳蛇,也稱蛇年,凡是在這一年出生的人都屬蛇。
2001年1月5日,為了慶祝新春佳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郵政局發行了一套《辛巳年》特種郵票,這是第二輪十二生肖系列郵票的第10套。
制票參數
志號 | 2001-2 | 印刷版別 | 影雕套印 | 印製廠 | | 背面刷膠 | [G] |
設計者 | | 雕刻者 | 呼振源 | 發行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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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序 | 圖名 | 面值 | 發行量 | 規格 | 整張枚數 | 齒孔度數 | 原作者 |
2-1 | 祥蛇祝福 | 80分 | 8000萬枚 | 26mm×31mm | 32(8×4) | P12 | 白秀娥(剪紙) |
2-2 | 祥運普照 | 2.80元 | 6500萬枚 | 26mm×31mm | 32(8×4) | P12 | 賈四貴(剪紙) |
(參考資料:)
票面圖案
郵票全套兩枚,祥蛇祝福(2-1)圖案採用了陝西民間剪紙藝人白秀娥刻畫蛇形象的一幅剪紙作品;祥運普照(2-2)圖案採用了陝西民間剪紙藝人賈四貴刻畫蛇形象的一幅剪紙作品為背景,托出了一個紅色楷體“蛇”字。
郵票賞析
從外形看,原作中蛇的曲線非常柔美,像一朵水仙花,蛇頭微微低下,含羞帶怯,身上還有兩朵梅花,這種擬人化的表現手法,一下子沖淡了人們對蛇的畏懼和厭噁心理,使之變得可愛起來。設計者對原圖進行了藝術再創作,把蛇頭加大、抬高,脖子加長,從輪廓上看頗像水仙花頭,而春節正是水仙花盛開的季節;對蛇身韻粗細節奏做了進一步調整,身上的花紋進行重新組織,並去掉了一朵梅花,使蛇的形象變得更加秀美了。在設色上,採用素淨的白底和粉、黃、藍、紅的花紋襯托綠色的蛇身,賦予了蛇生命與綠草的靈氣,表達了“花開富貴”、“祥蛇祝福”的寓意。圖案右上角鈐有一枚“辛巳年”3字紅色橢圓形印章,點明了畫題。
原作是一幅相向虬曲的雙蛇,造型十分别致。雙蛇簇擁著一輪旭日。周圍綴以靈芝、白蓮、石榴、蝙蝠等吉祥物,其中“旭日”在民間寓意“大吉祥”,“石榴”寓意“六六大順”,“蝙蝠”同“福”,蛇兩側繞以祥雲,意為“祥運”。綠色的底襯,與剪紙的土黃色和“蛇”字的大紅色相互輝映,既創造出了一種喜慶、吉祥的氣氛,又突出了濃濃的民族藝術特色。雙蛇吐芯,對銜的一朵花上有“辛巳年”3字,點明了畫題。蝙蝠是一種相貌醜陋、似鼠非鼠的夜行哺乳動物。民間傳說中,蝙蝠的“蝠”字與“福”字諧音,故使其形象在人們的心目中平步青雲,成為“福運”的象徵。人們將蝙蝠的形象套用於這種藝術形式中,運用豐富的想像和大膽的變形移情手法,將原本不美麗的蝙蝠變得翅卷祥雲,風度翩翩;蝠身和蝠翅都盤曲自如,惹人喜愛。
版本信息
郵政局在發行《辛巳年》的同日,還發行了兩版小版張,每版6枚。
圖序 | 圖名 | 面值 | 發行量 | 小版張規格 |
板式二 | 辛巳年 | 4.8元 | 166萬版 | 92mm×142mm |
版式三 | 辛巳年 | 16.8元 | 166萬版 | 92mm×142mm |
(備註:2001年中國郵政賀年(有獎)明信片於2001年2月8日公布中獎號碼,兌獎日期為2001年2月15日至5月1日。版式二為三等獎獎品,不出售。)
(參考資料:)
真偽鑑別
這套郵票是第二輪生肖系列郵票中的第十套,與前面已發行了的九套郵票相比較,其發行量有所減少,但在郵市低迷時,其表現仍然很一般。2011年郵市回暖後,第二輪生肖郵票在其中2000-1庚辰年郵票帶動下,全部第二輪生肖郵票24版版票,成了郵市上熱門品種之一,售價高達萬元:造假者為牟取暴利,利用高科技製版,原大、原色用膠版偽造出全部第二輪生肖版票,在郵市和網際網路上魚目混珠,高價出售,使不明真相的集郵者和郵資票品投資者上當受騙。經筆者鑑定出的這種贗品有兩種,均系膠版印製,印刷工藝大同小異,所用紙質有所不同。這裡僅選擇其中的一種,談談2001-2辛巳年郵票的真偽鑑定:
1.看版別
用高倍放大鏡觀察2001-2辛巳年郵票,真品採用影雕套印,全套郵票中(2-1)其志號、銘文和面值均採用黑色影寫專版印製,網紋夾角呈45°,網點呈大小相同圓形中空狀,(2-2)郵票圖案上的“蛇”字採用雕刻版印製,筆畫上的線條清晰,凸出紙面,圖案刷色純正;偽品採用膠版印製,(2-1)上的志號銘文和面值,採用膠版黑色專版實印,(2-2)郵票圖案和文字,採用膠版套印,各種刷色網紋夾角各不相同,刷色混雜,與真品在版別上存有明顯的不同。
2.量齒孔
真品2001-2辛巳年郵票,其齒孔為12度;偽品則為12.5度。
3.用紫光燈鑑別
在紫光燈照射下,2001-2辛巳年郵票真品白紙面不呈現任何螢光反應,而偽品在紫光燈照射下,其白紙面則呈現四色彩點螢光。這是造假者為迷惑集郵者和郵資票品投資者,故意採用現今常用的防偽紙張來偽造,想以此給人以“真”的感覺。
逸聞軼事
原告白秀娥訴被告國家郵政局、國家郵政局郵票印製局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1999年底,白秀娥應郵票印製局之約,為郵票印製局印製辛巳蛇年生肖郵票設計製作了數幅以蛇為題材的剪紙,提交給郵票印製局,郵票印製局選擇了其中的4幅,將複印件留存。後郵票印製局的設計師呼振源在白秀娥的剪紙基礎上設計了郵票圖稿,並被郵票圖稿評審委員會最終確定為辛巳蛇年生肖郵票的圖稿。郵票印製局向白秀娥支付了970元資料費。
2000年11月15日制定的國家郵政局檔案“關於發行辛巳年特種郵票的通知”中,載明《辛巳年》特種郵票第一圖剪紙作者為白秀娥。國家郵政局出版發行的2001年第2期《新郵預報》上刊登了辛巳年生肖郵票的預報,載明郵票一圖剪紙為白秀娥。其他一些媒體也對白秀娥是該套郵票中第一枚郵票剪紙的製作者給予了介紹。
原告認為被告行為侵犯了其著作權,要求停止侵害,道歉及經濟賠償。被告認為郵票在宣傳材料上已署名及支付資料費,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經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和再審,2003年12月15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1.國家郵政局、國家郵政局郵票印製局當面向白秀娥致歉;駁回白秀娥其他訴訟請求。
2.國家郵政局、國家郵政局郵票印製局賠償白秀娥經濟損失7萬元(於判決生效後10日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