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收支

轉移收支亦稱“無償轉讓”、“單方面轉移收支”。資金與實物國際間移動後不產生債權債務關係的收支。由於轉移收支是單方面的,資金轉移以後不產生歸還或償付問題,所以稱為“無償轉讓”或“單方面轉移收支”。過去轉移收支是被作為經常項目中的一個項目,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最新規定將轉移收支分為經常轉移和資本轉移兩部分,其中經常轉移包括在經常項目內,資本轉移則被列入資本和金融項目內。目的是將國際收支體系與國民賬戶體系銜接起來,並消除兩者之間在這個問題上存在的嚴重分歧。資本轉移,包括實物轉移和現金轉移。實物轉移就是資本轉移,它涉及固定資產所有權的變更,或債權人放棄債務而未得到任何回報。

現金轉移也是資本轉移,只要交易一當事方或雙方同固定資產買賣或放棄 (如投資贈款)聯繫在一起或以其為存在的條件。資本轉移應導致交易一當事方或當事雙方資產存量發生相應的變化。經常轉移包括所有非資本轉移的轉移項目。經常轉移直接影響可支配收入的水平,並且影響貨幣和服務的消費。也就是說,經常轉移減少了捐助者的收入和消費,擴大了受援者的收入和消費。轉移收支根據接受對象的不同,又可分為政府單方轉移和私人單方轉移兩部分。政府單方轉移是指政府間的無償經濟、軍事援助、戰爭賠款以及贈與等。私人單方轉移是指僑民匯款、年金、財產繼承款和贈與等。還有政府與外國私人間的往來,如從外國非政府機構得到贈與形式的技術援助,對外國個人提供獎學金等。轉移收支根據其總的收支對比,也有順差和逆差兩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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