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口證明書(CERTIFICATE OF RE-EXPORT)是指經中國轉口的外國貨物,由於不能取得中國的原產地證,而由中國簽證機構出具的證明貨物系他國原產、經中國轉口的一種證明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轉口證明書
- 外文名:CERTIFICATE OF RE-EXPORT
- 申請須知:提交《轉口證明書申請書》
- 填制說明:第3欄為離港日期欄
申請須知,申請流程,
申請須知
《轉口證明書》的填制說明
·《轉口證明書》共有15個欄目 1.第1、2、4、10、11、12、13、14欄內容和制證要求與中國原產地證明書相同。
2.第3欄為離港日期欄,一般可以提單日期為準或契約、信用證規定日期。
3.第5欄為運輸工具名稱欄,此欄按照實際運輸工具填制,如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等。
4.第6欄為裝運港欄。此欄按照實際裝運港填制。
6.第8欄為最終目的港欄。此欄是指貨物最終運抵港,一般情況此欄與第7欄一致,如不知貨物所達目的地國,此欄可以留空。
7.第9欄為原產國欄。此欄按照貨物的實際原產國填制,可按照貨物進口時的契約或其它能證明貨物原產國的單據填寫。
8.第15欄為本部證明、簽字、蓋章欄。此欄填制要求與中國原產地證明書相同。
9.《轉口證明書》一律用打字機或電腦列印填制,證面要保持清潔、整齊。
10.填制證書一般使用英文。
申請流程
申辦企業需首先進行註冊登記,程式如下:
1、 提交以下檔案資料:
(1)企業有效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2)企業獲得進出口經營權的批文複印件;
(3)其他必要的有關資料。
2、 填寫和提交以下材料
(1)註冊登記表
(2)企業註冊證
(3)申領員證
3、 經審核通過後獲得企業註冊登記號
4、 購買空白產地證
企業攜商業發票及簽字蓋章好的原產地證辦理最後的覆核,並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