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罪制度研究

輕罪制度研究

《輕罪制度研究》是2012年出版的一本圖書,作者是高長見。

基本介紹

  • 作者:高長見
  • ISBN:9787562042914
  • 頁數:280
  • 定價:29.00元
  • 出版時間:2012-7
內容簡介
《輕罪制度研究》的第一章主要介紹學界對輕罪制度的研究現狀,試圖論證研究輕罪制度的意義及輕罪的概念等。第一節對輕罪制度的研究現狀進行了分析,並闡述了研究輕罪制度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第二節對“輕罪”概念進行了界定,並簡略介紹了國外輕罪制度,及其與保全處分和違警罪制度的區別。 第二章研究刑法中的輕罪制度的理論價值問題,主要分析輕罪與行政權的控制、刑法機能、刑法的罪刑均衡原則、刑法的明確性原則之間的關係。輕罪制度有利於控制行政權的濫用,也有利於在立法層面貫徹罪刑均衡原則和完善對法益的保護。定性區分犯罪與行政違法行為能夠更好地體現刑法的明確性原則,而建立輕罪制度有利於解決定性界分犯罪與行政違法行為所造成的輕微犯罪行為與嚴重犯罪行為都被籠統地視為犯罪而造成的弊端。第三章研究了建立中國輕罪制度的必要性。這種必要性主要體現在改造勞動教養制度、合理界分行政違法行為與犯罪、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與國外刑法保護範圍協調等方面。 第四章對建立中國輕罪制度的可行性進行了分析。建立輕罪制度遇到的主要障礙有三個:建立輕罪制度造成的犯罪圈擴大、有犯罪前科、犯罪“污名”負面影響等問題;建立輕罪制度帶來的與現有刑法理論體系的協調問題;科學、合理地界定輕罪的範圍問題等。本章的三節分別圍繞上述三個問題展開了論證。 第五章對輕罪制度的具體內容進行了比較粗淺地構想。該章對建立我國輕罪制度的具體形式進行了分析,認為應當以單行的“輕罪法”形式建立輕罪制度,“輕罪法”主要應包括三類行為:勞動教養處罰的部分行為;《刑法》分則部分章節規定的法定最高刑為3年有期徒刑的輕微犯罪;需要予以犯罪化的危害行為,例如危險駕駛、見死不救等。而輕罪的程式應當以簡易、快速為原則,以效率為最大追求。為了解決建立輕罪制度後的犯罪前科對輕罪犯罪人的不利影響,還應當建立輕罪的前科消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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