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等電位連線

輔助等電位連線

輔助等電位聯結(SEB):在導電部分間,用導線直接連通,使其電位相等或相近,稱作輔助等電位聯結,是等電位連線的一種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輔助等電位連線
  • 外文名:SEB
  • 實質:是等電位連線的一種方式
  • 稱作:輔助等電位聯結
  • 領域:電力
  • 電壓:不大於50V
基本介紹,規定要求,設定,聯結作用,

基本介紹

等電位連線有總等電位連線、局部等電位連線和輔助等電位連線之分,輔助等電位連線屬於其中一種。輔助等電位連線(SEB)在伸臂範圍內有可能出現危險電位差的可同時接觸的電氣設備之間或電氣設備與裝置外可導電部分(如金屬管道、金屬結構件)之間直接用導體作連線。

規定要求

1)如果在一個裝置內或裝置的一部分內,或供電線路的末端,不能滿足自動切除供電的安全條件時,如TN系統中,不能滿足安全關係式的要求時,即不能達到“自動切除供電”的要求時,應實施輔助等電位聯結。
2)輔助等電位聯結應包括所有可同時觸及的固定式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和外部可導電部分的相互連線,如有可能還應包括鋼筋混凝土結構中的主鋼筋。等電位聯結系統必須與包括插座在內的保護導體在內的所有保護導體相連線。
3)如對輔助等電位聯結的有效有懷疑,必須證實同時觸及外露可導電部分和外部可導電部分之間的電阻R滿足如下條件:R≤50/In;In 為保護電器的動作電流,(A);對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來說是額定剩餘動作電流IΔ n mA×10-3;對過電流保護電器來說為5S以內的動作電流,A。
4)連線兩個外露可導電部分的輔助等電位聯結的導線的截面積可為不小於接至該兩個外露可導電部分的較小保護導體的截面,連線外露可導電部分與裝置外可導電部分的輔助等電位聯結的導線的截面積可為不小於接至該外露可導電部分的保護導體截面的一半。不小於該場所內總保護接地線截面的一半。輔助等電位聯結可利用諸如金屬構件那樣的永久性的裝置外可導電部分,或採用輔助導體,也可兼而用之。供電電纜外護物或電纜組成部分以外的每根保護導體做輔助等電位聯結的導體時,單芯絕緣導線最小截面,無機械保護時,不小於2.5mm2,有機械保護時,不小於4mm2
規定要求規定要求

設定

輔助等電位聯結應以所有可觸及的固定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為中心,設定輔助等電位聯結端子。與這個固定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可同時觸及(2.5 m以內)的所有的零電位的金屬物體進行聯接。包括:
①電氣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
②水管等外部可導電部分;
③地面結構鋼筋;
④牆內鋼筋水泥混凝土結構鋼筋;
⑤插座的保護導體在內的所有保護導體;

聯結作用

輔助等電位聯結要求在保護電器切除供電前,同時觸及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和外部可導電部分之間的電壓不大於5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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