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霸權

軟霸權突出表現在制度霸權、文化霸權和科技霸權上。制度霸權。弗朗西斯·福山在《歷史的終結》中認為,蘇聯解體東歐劇變和冷戰結束之後,歷史終結於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自由民主和市場經濟制度。這實際上是美國制度霸權的最簡要表述。他們在全球推行西式民主。在美國各屆總統的就職演說、國情咨文和國家安全戰略報告等正式的檔案中,自由和民主都是使用頻率最高的辭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軟霸權
  • 類別:政治
冷戰結束後,美國更是把推廣西方民主作為對外政策的關鍵選項。他們以西方模式做標準,凡是不相符合的國家,就扣上集權、專制的帽子,列入世界的另類,進行打擊、孤立、制裁、滲透等。2006年末,美國普林斯頓大學主持的國家安全項目,集合美國民主和共和兩黨以及政商、學界400多人,經過兩年半研究完成了《鑄造法治之下的自由安全:21世紀美國國家安全戰略》的報告。報告提出,要發展所謂的全球性“民主國家協約”,即把世界上採納自由民主政治制度的國家集合一起,加強它們之間的安全合作。美國應促使世界各國政府達到 PAR標準的建議。PAR是英文 P·pular(有民意基礎)、Acc·untable(對公民負責)和 Rights-Regarding(尊重人權)的英文縮寫。這個報告具有濃重的民主霸權氣氛。在這種民主霸權高壓之下,亞非拉許多國家都捲入了西方式的多黨民主潮流。在經濟方面,他們在全球推行新自由主義。克里斯托弗·芬利森、托馬斯·李森等人聯合撰寫的文章《看不見的手:新古典經濟學與社會秩序》,考察了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基本觀點和興起過程,認為其已經成為一種權力技術,廣泛地滲透進各門學科,取得了一種意識形態霸權地位,從而在構建全球化時代的社會組織和政治組織中發揮了巨大作用。美國倡導新自由主義的根本原因是它在資本、技術、市場、軍事等所有方面都擁有壓倒性優勢,基於市場準入的自由體制有利於其資本向全球擴張,牟取巨額利潤。經濟全球化的重要國際組織如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都以西方為背景,不同程度地將新自由主義原則制度化。在美國和國際組織的強勢壓迫和引誘之下,不少國家尤其是拉美國家實行了新自由主義的經濟政策,金融轉向自由化,社會福利開支削減,關鍵企業私營化等。
文化霸權。文化霸權既表現在大眾文化層面,也表現在精英文化層面。在大眾文化層面,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文化產品充斥著世界市場。美國的電視節目和電影大約占世界市場的3/4,美國的通俗音樂居於同樣的統治地位。美國的時尚、飲食甚至穿著習慣,也越來越在全世界被模仿。許多第三世界國家的電視節目有60%—80%的欄目內容來自美國。而在美國自己的電視播映中,外國節目占有率只有1.2%。現今美國最大的出口產品不是農業和工業產品,而是電影、電視節目、電腦軟體和書籍等。在這些看似娛樂的影視產品中,大都蘊藏著美國式的文化意識,包括個人英雄主義享樂主義宗教信仰等等。文化產品成為美國大規模輸出意識形態、生活方式價值觀念和思維方式的工具。在精英文化層面,除了常見的意識形態、民主和經濟觀念霸權之外,還要特別指出社會科學霸權。德國學者里查德·明赫在分析了美國社會學理論對歐洲社會學的影響後認為,美國社會學自二戰後至今一直主導著世界社會學的走向,並對它的發展有著決定性的影響。美國社會學理論學派林立,雖然各自都有其不同的理論源頭,但它們一個共同的信念是:社會是由自由的、獨立的個人,通過競爭、交換、協商、合作的活動而構成的。當今開發中國家學術界,存在著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即學者們自覺或不自覺地把西方的一些概念或理論框架套用於當地社會的分析,依照西方的既有概念或理論對自己的研究進行裁剪。這種現象在我國也存在。
科技霸權。美國經常將所掌握的高科技作為籌碼,利用高科技禁運來擠壓與威脅別國,迫使其在外交上做出讓步,或者以技術轉讓為手段,達到拉攏和在政治上控制別國的目的。冷戰時期,美國就和西方盟國一起組織“巴黎統籌委員會”(簡稱“巴統”),對當時的蘇聯東歐集團進行敏感技術和物資的貿易禁運。冷戰結束後,西方的科技霸權越來越多地採取技術限制、技術壁壘方式,限制在國家之間轉移技術,以保護自身的技術優勢。冷戰結束後,美國等視中國為戰略對手,不允許向中國輸出高科技產品。近年來美國提出在具有戰略意義的關鍵領域保持對中國30年領先的目標。為此,美通過各種手段限制中國取得先進技術,包括軍用裝備,也涵蓋生物製藥、衛星通訊、電腦晶片等民用領域。當今科技霸權還以極端地使用智慧財產權面目出現,表現為:沒有競爭者時憑藉智慧財產權牟取暴利;針對不同客戶實行價格歧視;出現或可能出現競爭者時低價傾銷或者以其他種種手段扼殺競爭者;智慧財產權擁有者之間通過協定橫向限制競爭謀求壟斷化;縱向限制競爭,即限定批發商零售商有關智慧財產權產品的銷售價格、銷售地域或銷售數量等等;在轉讓智慧財產權時違背受讓方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等。
軟霸權具有幾個相互關聯的特點,主要就是柔性、隱性和貌似合法性。一是柔性。軟力量形式上看起來是“軟”的,靠的是吸引力和影響力。西方的文化和意識形態的輸出,不一定都採用強制或者蠻力,更多的時候是糖衣炮彈。比如西方大眾文化的影響,是附著在諸多文化產品之中。開發中國家接受這些文化產品,要通過國際市場和貿易以高昂的價格購買。二是隱蔽性。硬霸權往往顯而易見,軟霸權則難以識別。軟霸權不追求一時的效果,而是長時間地漫漫滲透;不是突然地外在地改變對方,而是潛移默化地施加深入的影響;不是使用某幾種簡單的途徑,而是似乎看不見、摸不著,但又無處不在。三是貌似合法。軟霸權看起來都似乎是合理合法的。一般地說,民主、自由、人權,都是人類的美好追求。人權問題甚至還有國際公約保護。新自由主義重要推廣機構,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都是重要的國際機構。西方的文化輸出,也是依照貿易規則公平買賣的。科技霸權以智慧財產權的面目出現,顯得更為合法。國際上通過談判締結了《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實際上,西方控制和主導著這些國際機構、國際條約,其本身隱含著西方的軟霸權。固然國際智慧財產權組織在推動智慧財產權制度完善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其被已開發國家操縱的狀況是非常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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