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院校教育改革決定

軍隊院校教育改革決定是1986 年 6 月由中央軍委頒發。其要點:根據軍隊體制改革精簡整編的精神,提出在新的歷史時期,必須把院校教育真正擺到戰略地位,實行全面改革,充分發揮院校集體幹部的作用,為部隊培養更多的優秀人才。明確院校建設的奮鬥目標是力爭在 20 世紀末,建立起符合中國國情, 具有人民解放軍特色的現代化軍事教育體系,辦好一定數量的高水平院校, 培養出大批適應軍隊現代化建設和未來反侵略戰爭需要的指揮、 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

劃分教育改革的階段和步驟,提出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務、措施和要求。 主要內容:(1)逐步理順培訓體制,完善軍官教育體系。包括:調整指揮軍官的培訓層次;健全專業技術軍官培訓體制;試辦一批綜合型院校;穩步發展研究生教育;逐步完善軍官繼續教育體系;有計畫地籌建士官培訓機構。(2)改革教學工作,培養全面發展的新型人才。(3)提高教員素質,加強教員隊伍建設。(4)改革招生和分配辦法,實行嚴格的篩選制度。(5)加強領導,實施科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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