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財務管理原則

軍隊財務管理原則是軍隊財務活動進行組織、計畫、調節、控制所遵循的基本準則。根據國家財政管理的基本要求,結合軍隊財務工作的特點,總結軍隊財務管理工作的歷史經驗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1991年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財務工作條例》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財務管理原則是:“統一領導、按級負責、分工管理、財務歸口。”這些原則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財務工作幾十年經驗的總結,是新的歷史時期搞好軍隊財務管理的重要依據。

軍隊財務人員守則是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財務工作條例》的規定,財務人員必須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刻苦鑽研業務知識和專業技能,不斷提高理論、政策和業務管理水平,模範地執行聳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全軍統一的財務規章制度,全心全意地為部隊服務。財務人員的守則是:(1)遵紀守法,廉潔奉公。(2)堅持原則,不徇私情。(3)調査研究,實事求是。(4)努力學習,精通業務。(5)盡職盡責,當好參謀。這五條守則,是軍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在財務人員身上的具體體現,是軍隊財務工作優良傳統的總結和發揚,也是軍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對財務人員的客觀姜求。它是財務人員在新形努下,適應軍叭建設發展必然遵守的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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