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法律諮詢

軍隊法律諮詢:中國人民解放軍法律服務人員對軍內單位、軍人及其家屬等提出的各種涉法問題,依法作出解釋、說明以及提供合法的處理意見和建議的一種法律服務活動。軍隊法律服務的主要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隊法律諮詢
  • 適用人群:軍內單位、軍人及其家屬等
軍隊法律諮詢是伴隨著軍隊法制建設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1993年6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頒發《軍隊法律服務工作暫行規定》,明確軍隊設立的法律顧問處和法律諮詢站(組)是軍隊法律服務的工作機構,是軍隊法律服務人員開展法律諮詢的場所和組織。2001年4月,總政治部印發《關於加強基層部隊法律諮詢工作的意見》,對開展法律諮詢的意義、形式、隊伍建設等內容進行了規定。指出法律諮詢工作應著眼於促進依法治軍方針的貫徹落實,確保部隊的穩定和戰鬥力的提高;著眼於增強官兵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引導官兵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職責,依法維護權益;堅持從實際出發,講究實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堅持把法律諮詢同經常性思想教育緊密結合起來,既重視解決好涉法問題,又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疏導工作,逐步建立一支由軍隊律師、基層法律諮詢員和宣傳、保衛、法院、檢察院等部門人員組成的法律諮詢骨幹隊伍。
①在軍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設立法律顧問處,在師級以下單位政治機關設立法律諮詢站(組),隨時解答官兵的法律諮詢。②開展法律諮詢日活動,組織法律諮詢人員深入基層,了解官兵的涉法問題,進行現場解答。③遇有國家和軍隊頒布重要法律法規、出台改革政策以及補兵退伍等時機,對有關法律和涉法問題集中進行宣傳和解答。④利用熱線電話、閉路電視、有線廣播、區域網路和牆報、板報,開設法律諮詢專欄或信箱,圍繞官兵普遍遇到的法律問題答疑釋惑。⑤利用軍隊有關報刊、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軍事宣傳中心、中國人民解放軍電視宣傳中心和宣傳文化信息網,採取多種形式,積極為廣大官兵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①針對性。軍隊法律服務人員針對諮詢者提出的問題進行綜合分析,依法給予解答,使之明確自己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②廣泛性。諮詢的內容涉及各類法律事務,涉及各種法律、法規、政策,諮詢者包括軍內單位、軍人及其家屬以及與軍隊建設和工作有關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公民個人。③預防性。對諮詢中發現的帶普遍性問題及事故、案件苗頭和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案件的發生。④保障性。為首長和機關實施正確的領導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據,為部隊順利完成各項任務提供法律保障。⑤建議性。諮詢中的解答、意見和建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①有問必答。對於部隊官兵提出的涉法問題不得拒絕,在諮詢人提供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解答。②準確無誤。對於涉及正在處理過程中的具體糾紛、案件中引用的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應當正確。③正確引導。對於有疑問的諮詢人,應盡力設法提供法律幫助。對事實一時難以分清或事實清楚但難以及時解決的糾紛,不能提出違背法律規定的意見和建議。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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