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政治工作優良傳統

軍隊政治工作優良傳統,中國共產黨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實行思想工作和組織工作的長期實踐中形成並傳承的體現人民軍隊性質宗旨的一系列優良制度、作風和方法的統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隊政治工作優良傳統
  • 定義:中國共產黨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實行思想工作和組織工作的長期實踐中形成並傳承的體現人民軍隊性質宗旨的一系列優良制度、作風和方法的統稱
  •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中國共產黨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實行思想工作和組織工作的長期實踐中形成並傳承的體現人民軍隊性質宗旨的一系列優良制度、作風和方法的統稱。是人民軍隊的寶貴精神財富和傳家法寶。中國工農紅軍初創時期,中國共產黨就在軍隊中創立了一系列嶄新的政治工作原則和制度。毛澤東在三灣改編時,把支部建在連上,在營、團建立黨委,實行黨代表制度及軍隊內部民主制度,從政治上、組織上確立了黨對軍隊的領導。在創建井岡山革命根據地及隨後的鬥爭中,毛澤東進一步為紅軍規定了打仗、籌款、做民眾工作三大任務,頒布了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逐步建立起官兵平等、軍民團結的內外關係,制定了瓦解敵軍、寬待俘虜的原則和政策。《古田會議決議》確立了黨對紅軍領導的原則、制度和方法,明確了軍事和政治的關係,規定了紅軍的教育和紅軍宣傳工作的任務,確立了處理紅軍內部關係、外部關係和對待敵軍的原則。在這一時期,提出了“政治工作是紅軍的生命線”重要論斷。1937年10月,毛澤東首次把官兵一致、軍民一致、瓦解敵軍概括為政治工作的三個基本原則。1938年,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六屆六中全會上提出了任人唯賢的幹部路線。1948年1月,毛澤東總結軍隊開展民主運動的經驗,為中共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起草了《軍隊內部的民主運動》的指示,將軍隊內部的民主生活概括為政治民主、經濟民主、軍事民主。在革命戰爭年代,還逐步實踐並形成了發揮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發揚壓倒一切敵人、壓倒一切困難的革命英雄主義精神等優良傳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根據所處環境、任務的變化和形勢的發展,在繼承優良傳統的基礎上又有了新的創造和發展。1995年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軍隊必須繼承和發揚的優良傳統進行了概括,主要內容是: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原則;堅持人民軍隊的性質宗旨;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部隊;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密切聯繫民眾,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實行官兵一致、軍民一致、瓦解敵軍的原則;實行政治民主、經濟民主、軍事民主的制度;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弘揚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革命英雄主義精神;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任用幹部;加強黨組織建設,發揮黨委的核心領導作用、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發揮政治幹部嚴於律己、以身作則的模範帶頭作用。2003年12月頒布、2010年8月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把這些優良傳統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精神上升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必須遵循的原則,主要是: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堅持人民軍隊的性質和宗旨,堅持用科學理論武裝官兵、培育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軍隊各項建設的首位,堅持圍繞軍隊現代化建設這箇中心開展工作,堅持以人為本、促進官兵的全面發展,堅持官兵一致、軍民一致、瓦解敵軍,堅持發揚政治民主、經濟民主、軍事民主,堅持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堅持繼承優良傳統與創新發展的統一。繼承和發揚軍隊政治工作優良傳統,不斷加強和改進軍隊政治工作,對於保持人民軍隊的性質、本色和作風,建設現代化、正規化的革命軍隊,履行軍隊使命任務,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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