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械物資利用品

軍械物資利用品,總後勤部軍械部規定回收利用的各種廢舊軍械物資。它包括:各種報廢的軍械裝備及其包裝品;武器、器材包裝箱;彈藥木箱、銅(鋼)殼、防潮塞及其包裝盒(筒、袋);各種廢舊軍械附屬物資、火炮輪胎、鋼圈、專用油液及其包裝品;雷達大型電子管和專用備件箱等。回收利用廢舊軍械物資,有利於充分發揮物資的性能,彌補軍械物資供應不足,支援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培養部隊艱苦奮鬥的優良作風。尤其在戰時,對緩和金屬等戰略資源的供需矛盾,滿足迅速擴大軍械裝備生產的需要具有重要作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