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校學員(軍校生)

軍校學員(軍校學習人員)

軍校生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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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校學員是對在軍校中學習培訓人員的統稱,包括幹部學員、生長幹部學員(生長軍官學員)和士官學員。俗稱軍校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校學員
  • 俗稱軍校生
  • 對應:軍校教員
簡要介紹,日常管理,軍籍區分,畢業分配,職級待遇,級別,軍銜,

簡要介紹

軍校學員是對軍校學生的正規稱呼,俗稱軍校生。因為軍校實行的是學員隊化管理或者學員連隊化管理(學員連),所以不叫軍校學生,而叫軍校學員。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1999年)第二十一條 對國內航班旅客應當核查其有效乘機身份證件、客票和登機牌。有效乘機身份證件的種類包括:中國籍旅客的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武警警官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
軍校學員證軍校學員證

日常管理

軍校學員連隊化管理,就是參照部隊基層連隊編成結構、建設標準和規範要求,在專職幹部指導下,由學員依據條令條例實施自主管理的一種運行模式。這是世界一些著名軍校通常採用的學員管理模式。

軍籍區分

軍校學員中,有的無軍籍,有的有軍籍。如國防科技大學招生,生長軍官學員為有軍籍學員,還有無軍籍本科學員。軍校培養的無軍籍本科學員,畢業時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均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科技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無軍籍本科學員畢業後就業方式與地方高校相同。

畢業分配

2016年,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下發通知,就2016年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有關問題進行明確,鮮明提出要堅決服從服務改革強軍戰略,堅持戰鬥力標準,堅持分配工作改革大方向,要求進一步強化組織功能、把握補充原則、完善分配辦法和嚴格分配紀律。2015年4月,原總政治部頒發了《軍隊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規定》,對畢業分配製度進行改革,建立依據學員綜合評定結果,由學員填報分配志願、院系科學確定分配方案的畢業分配新機制。

職級待遇

級別

武警
接收畢業生的入伍手續在培訓合格後辦理。具體規定:本科畢業生,授予武警中尉警銜,定為副連職(技術13級);研究生畢業生,授予武警上尉警銜,定為正連職(技術12級)。其他待遇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公安消防等部隊,在首次評授警銜、定職定級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與同期入部隊院校學習的畢業學員同等對待。目前定職授銜的具體規定是:大專畢業生,授予武警少尉警銜,定為排職(技術14級);本科畢業生,授予武警中尉警銜,定為副連職(技術13級);碩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銜,定為正連職(技術12級);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銜,定為正營職(技術10級)。
解放軍
一般來說,學歷不同的軍校學員畢業之後的軍銜也不同:
專科:排職少尉。
本科:副連職中尉。
碩士:正連職上尉。
博士:副營職少校(或者正營職)。
優秀大學畢業生士兵提乾後,按學歷確定職務(專業技術)等級、軍銜及工資基本標準,根據入伍年限確定相應工資檔次,在工資待遇上與相同學歷、同年度入伍的地方大學生幹部一致。住房補貼、保險待遇等,參照接收地方大學生長幹部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提乾對象入伍滿1年半不滿2年,大學本科畢業的定副連職(專業技術13級)、中尉軍銜,學制4年的工資執行副連職(專業技術13級)四檔、中尉軍銜三檔工資標準,學制5年的執行副連職(專業技術13級)五檔、中尉軍銜四檔工資標準;碩士研究生畢業的定正連職(專業技術12級)、上尉軍銜,工資執行正連職(專業技術12級)五檔、上尉軍銜三檔工資標準。

軍銜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第十五條 初任軍官職務的人員依照下列規定首次授予軍銜:
軍隊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的,授予少尉軍銜;
大學專科畢業的,授予少尉軍銜,可以按照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有關規定授予中尉軍銜;
大學本科畢業的,授予中尉軍銜,可以按照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有關規定授予少尉軍銜;
獲得碩士學位的,授予上尉軍銜,可以按照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有關規定授予中尉軍銜;研究生班畢業,未獲得碩士學位的,授予中尉軍街;
獲得博士學位的,授予少校軍銜,可以按照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有關規定授予上尉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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