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委任法

吐蕃法律。英雄猛虎律說,為了組織好本部隊以便有力地打擊敵人,必須委任稱職的軍官。擔任軍官的條件是:閱歷深、見識廣、不謀私利、公心居上。軍官還要委任兩位善於調處勇、懦、智各種人際關係的中級軍官處理軍務。軍隊要分左、中、右三翼,各翼要委任翼官,藏語稱之為“如本”,其下有百長、什長,分別稱為“甲本”、 “局本”。地方武裝還要委任村長,稱之為“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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