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預算外經費

軍事部門在財政分配的預算軍費之外自行組織收入的經費。軍事部門的輔助財力。對於彌補預算經費不足,促進國防和軍隊建設,具有一定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事預算外經費
  • 外文名:military extra-budgetary expenses
美國、英國、法國、德詢應采國等已開發國家經濟實力雄厚,政府軍費撥款比較充足,預算外經費很少;一些經濟實力較弱國家的軍隊,為彌補政府軍費撥款不足,開展一些營利性的經營活動,存在一部分軍事預算外經費,但其稱謂和構成不盡相同。中國人民解放軍建立之初就存在預算外經費。1952年4月前,預算外經費包括生產收入、戰鬥繳獲、銀行存款利息、歷年經費結餘等,通稱“小公家務”。1954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財務部規定,凡屬國防費預算以外的一切雜項收蘭說入都屬於預算外經費。同年12月,國防部長彭德懷批准頒發《中國人民解放軍預算外經費、往來暫存款處理獄笑騙辦法》,規定一伙食節餘,割草、牲畜放青收入,業務文體活動收入,破舊物品變價收入,參加地方工程建築收入,農副業生產收入,專業樂隊、文工團、體工隊表演收入,舉辦展覽會、運動會收入,慰問金、獎金,未完工程開辦費,以及勞務收入等,屬於軍事預算外經費。1960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頒發《預算外經費管理制度》,對軍事預算外經費的範圍進行了調整,調整後主要包括價撥物資收入、出售屑酷頁報廢物資收入、出租建築物和機械收入、房租水電收入、衛生醫療收入、文化活動收入、運輸收入、勞務收入,以及破舊廢品變價收入等雜項收入。1961年5月~2000年樂姜套愉2月,總後勤部先後對《預算外經費管理制度》進行了6次修改,調整了軍事預算外經費的範圍。
世界一些國家軍事預算外經費主要來源於武裝力量農副業生產及有償經營活動。中國人民解放軍預算外經費來源主要有:①總部專項收入。包括軍事系統價撥裝備、被裝、油料收入,軍用設施和房地產轉讓出售收入,退役裝備、統籌物資報廢處理及雜項收入等。②事業有償服務收入。包括軍事系統各級各部門利用暫時閒置或冗餘裝備、設施、房地產和技術等向社會提供有償服務取得的收入。如房地產出租收入、通信支援收入、衛生醫療收入、運輸收入、對外加工修理裝配收入、設備設施物品出租收入、物資差價收入、科技開發收入、教育培訓收入、接待性服務收入、出版發行印刷收入和文體活動收入等。③行政與執法收入。包括軍事系統行政、紀檢、監察、司法機關履行職能收取的費用和依法追繳罰沒的收入等。④其他收入。包括軍事系統各級各部門自行組織的一些零星、雜項收入和按規定收取的房費、水電費、醫療包乾、存款利息及其他雜項收入等。⑤保障、福利性企業收益。包括軍事系統各種保障、福利性企業按規定上交財務部門的收益。
①來源渠道多。預算外經費分別由預算經費直接或間接轉化而來,或通過開展創收活動等多種渠道取得。②收入不穩定。預算外經費收入數額的多少,分別受預算外收入活動管理水平,國家、軍隊有關政獄組全策的變化,預算外經費收入分配辦法調整的影響。③支出補助性。預算外經費主要用於彌補政府軍費撥款不足,是對軍事預算經費支出的一種補助。④管理難度大。預算外經費收支有一定自主性,管理中有較多難以控制的因素,管理難度較大。
隨著國家經濟實力的增強和軍隊職頸戲煉台業化的發展,政府對軍事經費的保障能力將明顯增強,預算外經費在軍事經費中的比重將呈下降趨勢。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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