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法本質

軍事法本質是統治階級意志在軍事領域內的法律表現。軍事法同憲法和其他法律一樣,具有鮮明的階級性。所不同的是,軍事法的階級性表現得更為突出。它反映了統治階級維護其政治統治,保護國家和本階級利益不受侵犯,爭取贏得戰爭勝利的強烈願望,是統治階級在整個國家的軍事領域鬥爭中行使權力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也是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軍隊高度集中統一,鞏固提高部隊戰鬥力的重要途徑。社會主義國家的軍事法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的產物,是無產階級領導下的廣大人民意志在軍事領域中的集中體現,是國家進行國防和軍隊建設以及進行軍事鬥爭的重要手段之一。

軍事刑事訴訟是軍事保衛部門、軍事檢察院和軍事法院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式,為揭露、誣實和懲罰軍職人員的犯罪所進行的活動。這種活動具有以下幾個特點:(1)軍事刑事訴訟活動是以軍事保衛部門、軍事檢察院和軍事法院為主體,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共同進行的訴訟活動。在軍事刑事訴訟中,對於犯罪行為的追訴,以軍事檢察院代表國家起訴(公訴)為主,以公民個人起訴(自訴)為輔。(2)軍事刑事訴訟的內容是要揭露、證實和懲罰軍職人員的犯罪,解決軍職人員的刑事責任問題。(3)軍事刑事訴訟的形式是法定的訴訟程式。需要一定的時間,需要軍事保衛部門、軍事檢察院和軍事法院有一定的分工,需要按照法定的訴訟程式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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