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軍事氣象保障是指為軍隊遂行作戰、訓練和其他任務提供所需的氣象信息和相應措施的專業活動。
軍事氣象保障的目的是保障軍隊正確利用氣象條件,趨利避害,充分發揮武器裝備效能,保持和增強軍隊戰鬥力,並安全順利地完成各項任務。
從海灣戰爭.科索沃戰爭、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等高技術局部戰爭可以看到,現代戰爭已進人一休化聯合作戰的新階段。戰爭爆發的突然性,戰爭進程的快速性,參戰力量的多元化及高技術武器裝備的大量使用,使得氣象保障的任務越來越重,要求越來越高,地位越來越重要。未來信息化戰爭不僅要求提供常規氣象要素和巨觀天氣變化情況,而且要重點研究電磁波的傳播環境(如大氣透射率、大氣波導等)空間天氣(如電離層擾動、等離子云團、磁暴等)、海洋環境(潮汐、潮流,海流,浪涌、斷層,內波,中尺度渦等)對信息化武器裝備的影響,提供內容更加豐富的戰場大氣、海洋和空問環境信息產品。因此,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提高信息化條件下的聯合作戰氣象水文保障能力,將是軍事氣象、水文部門的一項緊迫的歷史性任務,必然要求樹立一體化的大系統保障觀念,使軍事氣象系統成為國家氣象、事業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綜合探測系統的戰略市局,保障要素的融合、信息平台的互聯互通、預報保障的組織協調以及後備力量的建設上,建立切實可行的運行機制,制定系統配套的法律法規,創建三軍一體、軍民結合、軍民兼容的新型體化保障體系,實現聯合氣象保障能力的整體躍升。
主要內容
為保障完成軍事任務在氣象方面所採取的綜合措施。它是軍隊作戰保障的組成部分,由各級司令部組織實施。其主要內容包括:制定氣象保障計畫,部署和組建氣象台、站,組織協調氣象保障;收集氣象情報,傳遞氣象信息,提出利用氣象條件建議;提供軍事活動地區的氣候情況和有關氣象參數、資料;傳送天氣預報和各種專題氣象報告,發布危險天氣警報、通報;必要時實施局部人工影響天氣。其基本原則是:保障重點,兼顧一般;積極主動,密切協同。
氣象保障的方式,一般分為固定式和野戰機動式。前者是保障軍團以上的戰役行動和在重大軍事行動時採用,後者多為陸軍軍以下部隊和海軍艦艇編隊所採用。
任務
軍事氣象保障是建立在氣象勤務建設的基礎上的,其任務是:①組建氣象台、站,派遣氣象分隊(或人員),實施氣象觀測、探測和天氣偵察,獲取氣象情報資料;②利用各種通信工具,建立氣象情報傳遞網路,收集和傳遞
軍事氣象情報;③分析和繪製氣象圖表,整編
軍事氣候資料;④提供軍事活動地區的氣候情況及有關氣象資料;⑤製作並傳送天氣預報和各種專題氣象報告,發布危險天氣警報、通報;⑥提出利用
作戰氣象條件的建議,必要時在有限範圍內實施人工影響天氣,改變局部天氣狀況。
軍事氣象保障的重點任務是:為適應現代國防安全與軍事氣象保障的需要,重點發展天基探測手段,進一步加快地基和空基探測系統現代化建設,建立固定與機動兼備,空間分布合理、軍民一體化的大氣綜合探測體系,提高戰場環境綜合探測能力。
發展高性能、高可靠性的氣象、水文信息通用平台,實現軍民氣象、海洋、空間環境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實現各種實時.非實時信息的高度共享,顯著提高氣象,水文和空間環境信息的融合和共享水平。
加快發展大氣、海洋四維變分同化技術,提高大氣、海洋綜合探測資料同化,融合與套用水平,加快精細預報技術方法的開發套用,拓展天氣預報和氣候預測服務領城,建立以數值預報預測為基礎、綜合套用多種方法的新一代軍事天氣預報業務和氣候預測業務體系,實現預報預測方法的根本轉變。
開展武器裝備影響適應性評估,建立和完善適應作戰指揮,戰場建設和高技術武器裝備作戰需要的軍事氣候分析套用系統和戰場環境影響數值仿真系統,提高軍事氣候分析套用和戰場環境影響輔助決策水平和能力。建立軍民兼容的氣象、水文和空間天氣保障系統,特別是應對突發事件的軍民聯合保障協調機制,為國防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提供可靠保障。
簡史
中國古代戰爭中已設幕僚人員專司氣象工作。中國古代兵書《六韜·龍韜》記載,“將有股肱羽翼七十二人”,其中有“天文三人,主司星曆,候風氣,推時日,考符驗,校災異,知天心去就之機”。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武器裝備的改進,軍事氣象保障日益重要。現代的軍事氣象保障始於
第一次世界大戰。當時一些參戰國為適應戰爭的需要,相繼建立了軍事氣象保障機構,實施野戰氣象保障;以後又不斷地改進保障方法和手段,健全保障組織。
中國人民解放軍1945年在延安建有專門的氣象保障機構,1946年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還建有
航空學校氣象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軍事氣象保障工作不斷得到發展和加強,在作戰、訓練和國防科學試驗中發揮了作用。
分類
軍事氣象保障的分類
軍事氣象保障分類是從某種角度對軍事氣象保障劃分的類別。對氣象保障進行分類的意義,在於根據不同類別的氣象保障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做好氣象保障工作。
按層次範圍分類
按層次範圍,軍事氣象保障劃分為戰略氣象保障、戰役氣象保障和戰鬥(術)氣象保障。
戰略氣象保障
戰略氣象保障的保障對象是最高統帥部。戰略氣象保障是保障戰略任務的氣象保障活動,是戰略保障的組成部分。戰略氣象保障提供的氣象情況和相應措施,是進行戰略決策,制定戰略計畫,準備和實施戰爭的重要依據之一戰略氣象保障對軍兵種建設、武器裝備發展方向、戰場建設、作戰形態、作戰行動,以及戰爭籌劃與組織實施等均有重大影響,特別是對選擇戰爭時機有重要作用。
戰役氣象保障
戰役氣象保障的保障對象是戰役指揮機構和參戰部隊。戰役氣象保障是保障戰役軍團遂行戰役任務和戰役行動的氣象保障活動,是戰役保障的組成部分。戰役氣象保障是戰役力量的重要構成要素,對於提高戰役軍團的作戰能力,奪取戰役勝利有重要作用。實施戰役氣象保障要求全面而又突出重點,保障重點是戰役主要方向、關鍵時段、重要目標和對戰役全局有重大影響的行動。對於不同軍兵種、不同類型的戰役,氣象保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有所差異和側重。在高技術條件下局部戰爭中,戰役氣象保障實際上是對戰區聯合戰役的保障。戰役氣象保障通常由戰役指揮機構組織實施。
戰鬥(術)氣象保障
戰鬥(術)氣象保障的保障對象是執行戰鬥(術)任務的部(分)隊。戰鬥(術)氣象保障是保降部隊順利遂行戰鬥任務和戰鬥行動的氣象保障活動,是戰鬥(術)保障的組成部分。戰鬥《術)氣象保障是戰鬥力量的重要構成要素,對於提高部(分)隊的作戰能力,奪取戰鬥勝利具有貢要作用。戰鬥《術)氣象保障在對戰鬥(術)行動實施全面保障的基礎上,以戰鬥的主要任務和主要方向作為保障重點。對於不同軍兵種、不同類型的戰鬥,氣象保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有所差異和側重。
按軍兵種分類
按軍兵種,氣象保障分為陸軍氣象保障、海軍氣象保障、空軍氣象保障和戰略飛彈以及各軍種編成內的兵種氣象保障,如步兵、裝甲兵、炮兵、防空兵;陸軍航空兵、電子對抗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氣象保障;海軍水面艦艇部隊、潛艇部隊、海軍船兵、海軍陸戰隊、海軍岸防兵氣象保障;航空兵、高射炮兵、地對空飛彈兵、雷達兵、空降氣象保障等。軍兵種氣象保障是保障軍兵種順利遂行作戰和其他任務的氣象保障活動。由於各軍兵種的編成、擔負的任務、行動特點以及它們對氣象影響的敏感性等的不同,不同軍兵種的氣象保障有其各自的特點.
按任務性質分類
按任務性質,氣象保障分為作戰氣象保障、軍事訓練氣象保障、後勤氣象保障、國防科研試驗氣象保障和搶險救災氣象保障等。
作戰氣象保障
作戰氣象保障是保障軍隊順利遂行作戰任務的氣象保障活動,是作戰保障的組成部分。它又可區分為不同軍兵種、不同作戰樣式的作戰氣象保障.它們的特點和要求,同於戰役氣象保障和戰鬥(術)氣象保障。
軍事訓練氣象保障是保障軍隊安全、順利遂行軍事訓練任務的氣象保障活動,是訓練保障的組成部分。它又可區分為不同軍兵種、不同訓練類型的訓練氣象保障。軍事訓練氣象保障通常由各級司令部組織實施。不同軍兵種、不同類型的訓練,氣象保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有所差異。
後勤氣象保障是保障軍隊安全、順利遂行軍事後勤工作和實施後勒保障的氣象保障活動。後勤氣象保障的保障對象是各級後勤部門、後勤機構和後勤部隊。對於不同的後勤機構、不同的後勤保障任務,以及根據後勤防衛的需要,氣象保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有所差異和側重。後勤氣象保障通常由各級司令部門會同後勤部門組織實施。
國防科研試驗氣象保障
國防科研試驗氣象保障的保障對象是國防科研試驗決策、指揮機關。試驗(發射)部隊和國防工業有關部門。國防科研試驗氣象保障是保障安全、順利地進行國防科研試驗任務的氣象保障活動,是國防科研試驗保障的組織部分。國防科研試驗氣象保障,對於選擇兵器試驗、太空飛行器發射的氣象條件和時段,保障兵器試驗、太空飛行器發射安全,發射試驗、獲取數據,順利完成試驗、發射任務等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搶險救災氣象保障
搶險救災氣象保障是保障軍隊安全、順利遂行搶險救災任務和保障災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氣象保障活動,是搶險救災工作的組成部分。保障對象是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執行任務的部隊和災區政府部門。搶險救災氣象保障通常由搶險救災指揮部門,執行任務部隊的司令部門會同災區政府部門組織實施。
按遞行場所分類
按遂行場所,氣象保障分為固定位置保障、機動保障和伴隨保障。
固定位置保障
固定位置保障是氣象保障機構(氣象中心、室、台、站)在本級司令部駐地實施氣象保障的方式。也包括在固定指揮所實施氣象保障的方式,是實施氣象保障的基本方式。其特點是實施氣象保障的場所是相對固定的,業務設施、特別是觀測場地與設備、通信線路與設備是預先設定的,而且與上級、友鄰和地方氣象部門建立有相對固定的業務聯繫。
機動保障
機動保障是氣象保障機構或其派出分隊,限隨指揮所或部隊轉移,易地戰役機動或戰術機動實施氣象保障的方式。通常包括戰役機動氣象保障和戰術機動氣象保障。它是戰時機動作戰或平時執行特殊任務時常用的、·種保障方式。其特點是氣象保障機構的場所或其派出分隊的位置是變動的,在機動中遂行保障,除車載裝備外,其他業務設施通常要在轉移後重新開設,與上級、友鄰或地方氣象部門的業務聯繫往往會發生更替。在高技術條件下局部戰爭中,機動作戰成為主要作戰形式,機動保障上升為戰場氣象保障的主要方式。
伴隨保障
伴隨保障是氣象保障機構或其派出分隊、人員伴隨部隊實施氣象保障的方式。亦稱現場氣象保障。其特點是氣象保障機構或其派出分隊、人員在部隊遂行任務的現場、艦上或機場對部(分)隊實施“面對面”保障,實施伴隨保障所需的氣象情報。可由派出單位傳送,但在戰場、特別是與派出單位失去通信聯絡的條件下,則往往需要自行收集、加工。在高技術條件下局部戰爭中。基於對部隊戰術行動實施分散保障的需要,應加強遂行伴隨保障的能力,其地位和作用也因之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