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痕跡

車輛痕跡又稱車體痕跡。是車輛在交通事故中與其他 車輛、人體、物體碰撞而形成的並遺留在車輛、人體、物體上的印痕。常見的有:撞擊 痕、擦刮痕、分離痕跡、刺鉤痕跡、撞摺痕跡及微量痕跡物證。形成因素有三 個:作用力、肇事車輛、被破壞客體。

根據形態可分為:凹陷狀立體痕跡、孔洞狀立體痕跡、粉碎性痕跡、平面擦刮痕跡、斷裂或爆裂痕跡。通過對車輛痕跡的檢驗,以確定:①停車地點;②出事地點;③形成痕跡的車輛、種類、型號;④形成痕跡的車輛行駛速度和方向;⑤如果現場痕跡具備同一認定條件,則可進行M—認定檢驗,如確定形成車輛痕跡的輪胎。從車輛痕跡可推斷行駛方向、車輛種類型號、制功狀況、衝撞部位,對留痕的車輛進行M—認定。為此目的.可結合對現場遺留的輪胎橡膠顆粒、車身漆片、機油污垢,以及車輪泥土、散落的裝載物等進行分析鑑定別。(成建定,官大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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