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車輛基本保險
- 又稱:車輛基本險
- 屬於:機動車輛保險
- 範圍:機動車輛
分類,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車險理賠,附加險,注意事項,車險職能,理賠流程,
分類
交強險
交強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者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車輛損失險
車險理賠
一、隨車攜帶機動車輛《三證一單》的清晰複印件、即車主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大單。在此特別提醒大家,如今許多保險公司的保險小卡已不在作為理賠憑證。
二、出險及時報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撥打保險公司報案電話時需要提供保單號碼、出險時間、地點、事故性質等基本情況。
三、臨時牌照車輛一般只辦理了短期交強保險,且有規定路線和時間,在規定以外的路線和時間發生的意外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付責任。
四、車輛異地出險時,及時報保險公司,由出險地定損人員進行代查勘定損。賠付費用一般按出險地的行業標準估價,若有局部損壞回到投保地才發現的,這部分的修理費用保險公司可補定損賠償。
五、被保險人如果要委託修理廠辦理賠,或將事故賠償費直接劃給修理廠的,應親自簽訂授權委託書,並報保險公司備案。每次修理時,與修理廠簽訂質量契約,這樣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附加險
投保人只能在投保基本險的基礎上,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加以投保。基本險(主險)和附加險之間的關係是主契約與補充契約的關係。即基本險的條款是主契約,相對應的附加險條款是主契約的補充契約。二者具有主附關係,補充契約的存在依附於主契約的存在,而主契約通常可以與補充契約有密切的聯繫,但又不依附於補充契約。通常主契約與補充契約之間的關係是補充契約的未盡事宜以主契約為準,相牴觸的部分以補充契約為準。所謂的“未盡事宜”是指補充契約沒有約定而主契約有約定的內容,而“相牴觸”是指基本險和附加險兩部分就同一事項有相反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按條款規定以附加險為準。
主險和附加險是從能否單獨投保的角度對保險險種進行的基本劃分。主險是條款內容完備、要素齊全、能夠單獨投保的險種,主險條款內容和要素一般都包括了《保險法》第十九條規定的應當具備的十一項內容。附加險條款內容相對而言要簡單得多,除了規定體現其特殊性的必備內容以外,與主險條款相同的內容一般都省略了,而直接適用主險條款的相應規定,因此如果撇開主險條款中可供附加險援引的內容,附加險條款將因內容不完備、要素不齊全而無法單獨投保,這也正是附加險必須在主險“基礎”上才能投保的原因所在。由上可知,主險和附加險其實是一般和特殊的關係,因此附加險條款的規定應當優先適用,附加險條款與主險條款就同一內容規定相牴觸的,適用附加險條款的規定,這正是附加險特殊性所在;附加險條款沒有規定而主險條款有相應規定的,適用主險條款的規定,即主險條款補充附加險條款規定之不足。
如對汽車保險而言,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是主險,而全車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不計免賠特約險等是附加險,這些附加險使得保障更加全面。一般附加險的保費較少,並且它的存在是以主險的存在為前提的,不能脫離主險。
注意事項
第一,及時報案。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應保護好現場,並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如實陳述事故發生經過,提供保險單,等待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到現場查勘,同時填寫好《索賠申請書》。
第二,了解拒賠範圍和免責範圍
第三,損失過小索賠不划算。因為在車險續保時,保險公司有一個保費優惠條款,即車輛一年未出險,第二年續保時即可享受10%左右的保費優惠;如果連續幾年沒有出險記錄,那么保費優惠最高能達到30%左右。
第四,道路事故,先撥110,讓交警開好證明後去修理場,報案.定損全套修理廠都能做到,
第五,,非道路事故(小區):自己寫個證明,然後找所屬派出所蓋章就可以了。
第六,腳踏車事故: 110先交警開單~然後找修理廠。保險公司有的要看現場有的不要,不要的直接開去修理場,要的再報案等保險公司來看車。
車險職能
保險基本職能就是組織經濟補償和實現保險金的給付,同樣也是機動車輛保險的基本職
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科學技術的發展使人類社會走向文明,汽車文明在給人類生活以交通便利的同時,也給人類帶來了因汽車運輸中的碰撞、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不僅如此,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科學技術的進步,風險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也越來越大,對人類社會的危害也越來越嚴重。機動車輛在使用過程中遭受自然災害風險和發生意外事故的機率較大,特別是在發生第三者責任的事故中,其損失賠償是難以通過自我補償的。
理賠流程
1. 報案
(1)出險後,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內勤接報案後,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電話、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
查閱保費收費情況並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複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定書或約定);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並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以上工作在半個工作日內完成。
2. 查勘定損
(1)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託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2)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
(3)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
3. 簽收審核索賠單證
(1)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戶說明需補交的單證後退回客戶,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籤收後,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
(2)將索賠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後,交產險部核賠科。
4. 理算覆核
(1)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後審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籤收; (2)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覆核。
5. 審批
(1)產險部許可權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
(2)超產險部許可權的逐級上報。
6. 賠付結案
(1)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
(2)財務對賠付確認後,除賠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餘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