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之學,明王守仁及其後學關於“心”、“身”關係的學說。語出《禮記·大學》:“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 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 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王守仁打亂《大學》把“格物”作為致知、誠意、正心、修齊治平的出發點的邏輯順序,易之以“正心”,由“正心”出發而修、齊、治、平,達到“明明德”。認為“心者,身之主宰,⋯⋯故欲修身, 在於體當自家心體,常令廓然大公,無有些子不正處。主宰一正,則發竅於目,自無非禮之視;發竅於耳,自無非禮之聽;發竅於口與四肢,自無非禮之言動,此便是修身在正其心”(《傳習錄》下)。
在道德修養上強調“反身而誠”,克制“人慾”,致“良知”。其弟子王艮及泰州學派則把“心” 與“身”統一,又把“身”與“道”等同。認為“身與道原是一體”,“尊身不尊道,不謂之尊身;尊道不尊身,不謂之尊道”(《王心齋先生遺集·語錄》)。強調既要“安心”,還要“安身”。認為“安其身而安其心者,上也;不安其身而安其心者次之;不安其身又不安其心,斯為下矣”。“安身者,立天下之大本也。”(《明儒學案·心齋語錄》)進一步把“安身”作為道德修養的出發點,由此提出“百姓日用即道”的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