蹤跡理論是法國德希達的文字語言理論。認為聲音符號系統與文字元號系統是對立的,聲音符號系統與思想之間的表達關係密切,如單從文字元號系統來看,記號是不可分的,概念也不能獨立,語言是一種對立和區別的形式遊戲,每一記號都是涉及其他記號的蹤跡,一個記號不可能孤立地得到理解,只能從一個記號到另一記號的蹤跡關係去理解。符號之間的關係只是記號之間的跟蹤,一個記號的意義如離開這個“蹤跡”,能指者與所指者的關係就會脫節。
因符號不能在字面上代表所指的東西,一個關於某種東西的符號必定意味著那個東西的不在場,描寫不是說明這個東西的出現,而是延遲所指的出現,這種延遲的差別是符號關係或“蹤跡”的特徵,德希達用與difference不同的difference(譯為異延、分延或緩別)一詞來表示這種差別與延遲同時存在的情況。由於這種延遲的差別的普遍聯繫,又產生它的第三個意義,即播撒,由於符號的聯繫而使其意義發生變化,散布開來。這種理論積極說明了沒有同定的結構,是後結構主義的一個主要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