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波拿巴憲法是指1852年1月14日路易·波拿巴即拿破崙三世(1852—1873)以1799年《法國憲法》為藍本制定。憲法賦予總統極大的權力,任期10年,擁有任命官吏、批准和頒布畢律、統率軍隊、宣戰、媾和及宣布戒嚴.等大權。立士權形式上由總統和參政院、立法院、元老院共同行使,實際上由總統控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路易·波拿巴憲法
- 制定日期:1852年1月14日
路易·波拿巴憲法是指1852年1月14日路易·波拿巴即拿破崙三世(1852—1873)以1799年《法國憲法》為藍本制定。憲法賦予總統極大的權力,任期10年,擁有任命官吏、批准和頒布畢律、統率軍隊、宣戰、媾和及宣布戒嚴.等大權。立士權形式上由總統和參政院、立法院、元老院共同行使,實際上由總統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