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事件一,事件二,
事件一
回響。1915年入濟南省立第一中學,1918年畢業即留學日本早稻田大學。1920年因病回國去煙臺療養。 1922年赴北京任《益世報》編輯。1923年加入國民黨。1924年夏任國民黨北京執行部秘書。1924年秋赴山西,介紹王振鈞、紀亮加入國民黨,成立山西省黨部,赴河南聯絡該省同志成立河南省黨部,推進了國民黨北方勢力的發展。國民黨“一大”後,為維護國共合作奔走宣傳。1925年與其他同志組成“中山主義大同盟” ,同企圖破壞國共合作的國民黨右派進行鬥爭。3月,他全力協助李大釗召開抵制段祺瑞“善後會議” 的全國國民會議促成會。1926年1月,赴廣州出席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當選為候補中央執行委員;返北京任中央政治委員會北京分會秘書主任。 “五卅慘案”後,起草《北京國民大會宣言》,1926年3月18日,同李大釗組織並參加北京各界反對英日等八國最後通牒的示威集會和遊行,聲討英日帝國主義侵我中華,揭露軍閥賣國和鎮壓人民的罪行,喚起民眾進行反帝反封建鬥爭。同年春再去廣州,任國民黨組織部指導員兼秘書;秋返北京任分會執行委員; 12月去漢口。1927年1月,國民黨北京特別市黨部改組,被推舉為執行委員兼商民部長, 同年3月返北京任職。時北洋軍閥張作霖正瘋狂鎮壓革命,同仁勸其暫留漢口,他道:“現在革命已到嚴重時期,成功與否,全視北方能否工作,吾輩當努力做犧牲者,豈屑斤斤為個人計安危哉! ”遂毅然北上。到達北京時,已有若干同志被捕。丁惟汾等國民黨人都相繼離京。他堅持在京同李大釗一起工作,遣發已暴露身份同志,托同鄉營救被捕者。4月6日與李大釗等被張作霖派兵捕於蘇聯大使館。4月28日以“共產黨” 罪處以絞刑。遺一男一女。他被捕後,在監獄和法庭上,面無懼色,據理斥敵,昂首登上絞刑台,慷慨就義。1926年,李大釗曾贊他有學問、有膽識,虛心工作,易與接近。他的遺體葬於北京西山。
事件二
1983年10月,遺體遷至萬安公墓,並立碑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