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代貧窮

所謂隔代貧窮或者叫跨代貧窮,是指在一個社會資源分配極度不平均的情況下(不患寡而患不均),處於社會底層的家庭,向上流動的機會極小,家庭裡面的下一代成員,從一出生開始就處於擁有資源的劣勢,自然也會有極大的機會長期處於貧窮狀態。

基本介紹

  • 書名:跨代貧窮
定義,產生形式,中國特點,

定義

跨代貧窮”含義:是指中國從20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以來,形成的各類新型社會階層中,處於社會底層的農村人口、下崗工人、進城務工人員、勞動密集型產業聚集區域人口,以及“老少邊窮”地區人口,由於自然條件的制約和限制、經濟政策的不完善、教育制度欠公平、教育資源的分配欠合理等原因,未能享受到改革開放政策帶來的經濟發展成果,他們以及他們的子女所處環境依然落後,他們的家庭依然貧窮,這種現象稱之為“跨代貧窮”。

產生形式

貧窮像世襲,遺傳到下一代,“跨代貧窮”開始成為香港社會的關鍵字。而特區政府對待貧窮問題,傾向於“大市場,小政府”,強調個人努力,要自力更生,許多年輕人向上流動困難,掉進“培訓——短期工作——失業——再培訓”的輪迴。

中國特點

“衡量一個國家的收入差距,國際上通用的指標是基尼係數。”李實介紹,基尼係數最大為“1”,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不平均;最小等於“0”,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平均,但這兩種情況都僅僅只會出現在理論上。因此,基尼係數的實際數值只能介於0—1之間。基尼係數越小收入分配越平均,越大表示收入分配越不平均。
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發布的《中國民生髮展報告2014》顯示,1995年我國財產的基尼係數為0.45,2002年為0.55,2012年我國家庭淨財產的基尼係數達到0.73,財產不平等程度近年來呈現升高態勢,明顯高於收入不平等。
此外,家庭層次的財產不平等有兩個特徵:
一、有家庭成員在體制內工作的家庭財產水平明顯高於在體制外工作的家庭,在體制內工作的家庭財產的增長幅度也明顯高於體制外家庭。
二、中等收入家庭財產增長幅度大,而低收入和高收入家庭的財產增長幅度相對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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