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裁判員心理素質

足球裁判員心理素質,是指足球裁判員應具備的心理條件。主要有:(1)臨場對動作敏銳的觀察力、判斷力,以及隨機跑位定向的能力。(2)臨場情意自控和排除內外干擾能力。(3)良好的性格特徵。主要有心胸寬廣,能審時度勢,自信果敢,敢於頂逆判罰,公正,謙虛自持等。

具體指敏銳的臨場觀察力和判斷力,以準確地作出言語或動作示意;良好的隨機選位定向,以選取最佳視角;正確估計運動的距離、時間,正確識別臨場雙方攻防技術的轉換勢態,合理作出犯規處罰,避免越規誤判。足球賽場觀眾多、場地大,比賽變幻莫測,觀眾反響強烈,面對隊員現場抗爭和觀眾反應等外部干擾,以及自身心力不足、心理壓力等內部干擾,裁判應具有高度的自我控制和抗干擾能力,以公正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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