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鑫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新疆福海
- 出生日期:1973年10月
- 職業:國家公務員
- 信仰:共產主義
- 性別:女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7.09--1989.07 新疆福海縣福海二中學習;
1989.07--1989.12 待分配;
1989.12--1994.10 新疆福海縣賓館職工;
1994.10--1997.04 新疆福海縣廣播電視局幹部;
1997.04--2003.07 新疆富蘊縣政府辦公室幹部;(其間:1998.09--2001.07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新疆電大阿勒 泰分校法律專業學習)
2003.07--2004.09 新疆富蘊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副主任科員、接待處主任);
2004.09--2007.11 新疆富蘊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接待處主任;(期間2003.09--2005.01中央廣播電視大 學新疆電大阿勒泰分校法學專業學習)
2007.11--2008.08 新疆富蘊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正科級)、接待處主任;
2008.08--2009.01 新疆富蘊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2009.01—2013.08 新疆富蘊縣庫額爾齊斯鎮黨委委員、書記;
2013.08—新疆富蘊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違紀被查
2019年2月3日,富蘊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趙馨(職務職級為副縣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阿勒泰地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4月,經阿勒泰地委批准,阿勒泰地區紀委監委對富蘊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趙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馨毫無黨性原則,毫無組織觀念,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串供、轉移財產並銷毀證據;收送禮品禮金,接受私營業主提供的宴請、旅遊等活動安排;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出藉資金,獲取高額利息;套取專項資金設立“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騙取手段夥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承發包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趙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極其惡劣、情節極其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阿勒泰地區紀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阿勒泰地委批准,決定給予趙馨開除黨籍處分;阿勒泰地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