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開(歷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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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開,字應祥,普州安居(今四川省遂寧市安居區)人。登元符三年進士第。大觀二年,權辟癰正。用舉者改秩,即盡室如京師,買田尉氏,與四方賢俊游,因詗知天下利病所當罷行者。如是七年,慨然有通變救弊志。

基本介紹

  • 本名:趙開
  • 字號:應祥
  • 所處時代:宋朝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遂寧市安居區
  • 出生時間:1065
  • 去世時間:1141(紹興十一年)
  • 主要成就:登元符三年進士第
人物簡介,人物生涯,家庭成員,

人物簡介

趙開,字應祥,普州安居(遂寧市安居區)人。登元符三年進士第。大觀二年,權辟癰正。

人物生涯

宣和初,除禮制局校正檢閱官。數月局罷,出知鄢陵縣。七年,除講議司檢詳官。開善心計,自檢詳罷,除成都路轉運判官,遂奏罷宣和六年所增上供認額綱布十萬匹,減綿州下戶支移利州水腳錢十分之三,又減蒲江六井元符至宣和所增鹽額,列其次第,謂之“鼠尾帳”,揭示鄉戶歲時所當輸折科等實數,俾人人具曉,鄉胥不得隱匿竄寄。
嘗言:“財利之源當出於一,祖宗朝天下財計盡歸三司,諸道利源各歸漕計,故官省事理。並廢以還,漕司則利害可以參究,而無牽掣窒礙之患矣。”因指陳榷茶、買馬五害,大略謂:“黎州買馬,嘉祐歲額才二千一百餘。自置司榷茶,歲額四千,且獲馬兵逾千人,猶不足用,多費衣糧,為一害。嘉祐以銀絹博馬,價皆有定。今長吏旁緣為奸,不時歸貨,以空券給夷人,使待資次,夷人怨恨,必生邊患,為二害。初置司榷茶,借本錢於轉運司五十二萬緡,於常平司二十餘萬緡。自熙寧至今幾六十年,舊所借不償一文,而歲借乃準初數,為三害。榷茶之初,預表茶戶本錢,尋於數外更增和買,或遂抑預表錢充和買,茶戶坐是破產,而官買歲增。茶日濫雜,官茶既不堪食,則私販公行,刑不能禁,為四害。承平時,蜀茶之入秦者十幾八九,猶患積壓難售。今關、隴悉遭焚盪,仍拘舊額,竟何所用?茶兵官吏坐縻衣糧,未免科配州縣,為五害。請依嘉祐故事,盡罷榷茶,仍令轉運司買馬,即五害並去,而邊患不生。如謂榷茶未可遽罷,亦宜並歸轉運司,痛減額以蘇茶戶,輕立價以惠茶商,如此則私販必衰,盜賊消弭,本錢既常在,而息錢自足。”
朝廷是其言,即擢開都大提舉川、陝茶馬事,使推行之。時建炎二年也。於是大更茶馬之法,官買官賣茶並罷,參酌政和二年東京都茶務所創條約,印給茶引,使茶商執引與茶戶自相貿易。改成都舊買賣茶場為契約場買引所,仍於契約場置茶市,交易者必由市,引與茶必相隨。茶戶十或十五共為一保,並籍定茶鋪姓名,互察影帶販鬻者。凡買茶引,每一斤春為錢七十,夏五十,舊所輸市例頭子錢並依舊。茶所過每一斤征一錢,住征一錢半。其契約場監官除驗引、秤茶、封記、發放外,無得干預茶商、茶戶交易事。
舊制買馬及三千匹者轉一官,比但以所買數推賞,往往有一任轉數官者。開奏:“請推賞必以馬到京實收數為格,或死於道,黜降有差。”比及四年冬,茶引收息至一百七十餘萬緡,買馬乃逾二萬匹。
張浚以知樞密院宣撫川蜀,素知開善理財,即承制以開兼宣撫處置使司隨軍轉運使,專一總領四川財賦。開見浚曰:“蜀之民力盡矣,錙銖不可加,獨榷貨稍存贏餘,而貪猾認為己有,互相隱匿。惟不恤怨詈,斷而敢行,庶可救一時之急。”
浚銳意興復,委任不疑,於是大變酒法,自成都始。先罷公使賣供給酒,即舊撲買坊場所置隔槽,設官主之,曲與釀具官悉自買,聽釀戶各以米赴官場自釀,凡一石米輸三千,並頭子雜用等二十二。其釀之多寡,惟錢是視,不限數也。明年,遂遍四路行其法。又法成都府法,於秦州置錢引務,興州鼓鑄銅錢,官賣銀絹,聽民以錢引或銅錢買之。凡民錢當入官者,並聽用引折納,官支出亦如之。民私用引為市,於一千並五百上許從便增高其直,惟不得減削。法既流通,民以為便。
初,錢引兩料通行才二百五十萬有奇,至是添印至四千一百九十餘萬,人亦不厭其多,價亦不削。
宣司獲偽引三十萬,盜五十人,浚欲從有司議當以死,開白浚曰:“相君誤矣。使引偽,加宣撫使印其上即為真。黥其徒使治幣,是相君一日獲三十萬之錢,而起五十人之死也。”浚稱善,悉如開言。
最後又變鹽法,其法實視大觀東南、東北鹽鈔條約,置契約場鹽市,與茶法大抵相類。鹽引每一斤納錢二十五,土產稅有增添等共納九錢四分,所過每斤征錢七分,住征一錢五分,若以錢引折納,別輸稱提勘合錢共六十。初變榷法,怨詈四起,至是開複議更鹽法,言者遂奏其不便,乞罷之以安遠民,且曰:“如謂大臣建請,務全事體,必須更制,即乞札與張浚照會。”詔以其章示浚,浚不為變。
時浚荷重寄,治兵秦川,經營兩河,旬犒月賞,期得士死力,費用不貲,盡取辦於開,開悉知慮於食貨,算無遺策,雖支費不可計,而贏貲若有餘。
吳玠為四川宣撫副使,專治戰守,於財計盈虛未嘗問,惟一切以軍期趣辦,與開異趣。玠數以餉饋不繼訴於朝,開亦自劾老憊,丐去。朝廷未許,乃特置四川安撫制置大使之名,命席益為之。益前執政,詔位宣撫司上,朝論恐未安,仍詔張浚視師荊、襄、川、陝。
六年,罷綿州宣撫司,玠仍以宣撫治兵事,軍馬聽玠移撥,錢物則委開拘收。尋除開徽猷閣待制,加玠兩鎮節鉞。復降旨,都轉運使不當與四路漕臣同系銜,成都、潼川兩路漕臣與都轉運使坐應副軍支錢物愆期,各貶二秩。朝廷故抑揚之,使之交解間隙、趣辦餉饋也。而開復與席益不和,抗疏乞將舊來宣撫司年計應副軍期,不許他司分擘支用。又指陳宣撫司截都漕運司錢,就果、閬糴米非是。又言應副吳玠軍須,紹興四年總為錢一千九百五十五萬七千餘緡,五年視四年又增四百二十萬五千餘緡。蜀今公私俱困,四向無所取給,事屬危急,實甚可憂,氣許以茶馬司奏計詣闕下,盡所欲言。
朝廷既知開與玠及席益有隙,乃詔開赴行在,以李迨代之。會疾作不行,提舉江州太平觀。七年,復右文殿修撰、都大主管川陝茶馬。開已病,累疏丐去,詔從所乞,提舉太平觀。十一年卒。

家庭成員

曾祖:趙守忠 唐代雕塑家
祖:趙惟岳
父:趙英
趙開字應祥 傅氏
四子:長曰趙常右 宣教郎 監行在 分差戶部魚闗糧料院
次曰趙成右奉議郎 四川總領所幹辦公事
三曰趙純右 通直郎 通判成州
四曰不詳
三女:長適故權禮部侍郎孫道夫 次適通判階州胡朝升 次適昌州司理叅軍景大光
孫:趙楊 故鹽亭縣尉
趙拯 新興道縣尉
趙摠
趙拭 新金水縣主簿
趙授
趙棅〈木秉〉
趙撝 前監雅州稅
趙拚 乾道八年進士 新洪雅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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