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維科,男,1959年8月生,黑龍江鶴崗人,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黑龍江大學法律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曾任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2020年3月9日,據黑龍江省紀委訊息,趙維科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維科
- 出生日期:1959年8月
- 畢業院校:黑龍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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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1.08—1985.12 佳木斯市公安局長安派出所民警
1985.12—1987.01 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
1987.01—1991.05 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其間:1987.06—1989.06佳木斯市職工大學政法專業在職大專學習)
1991.05—1998.06 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偵查一科副科長(其間:1992.08—1996.08黑龍江大學法律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1998.06—1999.03 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培訓中心主任
1999.03—2002.01 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處副處長
2002.01—2004.04 佳木斯市永紅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04.04—2004.06 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2004.06—2006.09 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正處級)
2006.09—2016.12 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2016.12—2018.01 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
2018.01 退休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10月11日,據佳木斯市紀委監委訊息,趙維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0年3月9日,據黑龍江省紀委訊息,經佳木斯市委批准,佳木斯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撫遠市紀委監委對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趙維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維科違反政治紀律,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民眾紀律,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惡勢力團伙充當“保護傘”;違反生活紀律,生活奢靡,貪圖享樂;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趙維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毫無黨性原則,政治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經濟上貪婪成性,以權謀私,大搞利益交換,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職務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佳木斯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佳木斯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趙維科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