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秉稷

趙秉稷,1833年(純祖 33年)∼1901年,朝鮮晚期文官,本貫楊州,字稚文, 號蒼惠,諡號忠簡,出生於京畿道廣州。趙弘淳之子。

基本介紹

  • 本名:趙秉稷
  • 別稱:蒼惠 
  • 字號:稚文 
  • 出生地:京畿道 廣州 
  • 出生時間:1833年 
  • 去世時間:1901年 
  • 主要作品:稅關事務 
  • 主要成就:議政府贊政 
  • 諡號:忠簡 
生平
1863年(哲宗14年,同治2年) 定時文科及第。1866年(高宗3年,同治5年) 被任命為司諫院政言, 1867年擔任副修撰,1881年成為東萊府暗行御史,同年參加了政府派遣的朝鮮十二人朝士日本視察團(又名紳士遊覽團)。
此後歷任副經理統理機務衙門事,監理仁川港通商事務,1884年任鹹鏡道兵馬水軍節度使安撫使
1887年任協辦交涉通商事務,次年任電報局總辦、吏曹參判,1889年曆任任開城府留守、協辦內務府事等職 ,1892年任命為冬至正使出使中國。
1893年任邢曹判書、督辦交涉通商事務。次年任外務督辦,在清日戰爭中,由於日本的壓力,他一度下台,出任水原府副留守。後於1895年出任掌禮院卿。
1896年俄館播遷時,他加入親俄派,歷任學部大臣、法部大臣、農商工部大臣,但卻被指為貪官污吏。他於1897年再次擔任學部大臣,次年成為法部副大臣,繼而成為法部副大臣兼任高等法院審判長,並因鎮壓萬民共同會而受到強烈譴責,因此受到懲罰,但很快被免除,並被任命為外部大臣和議政府贊政。
1899年被任命為度支部大臣和議政府贊政,併兼任表勛院議定官。 晚年仰屋著書視察記類 “稅關事務”。死後諡號忠簡。
1894年,甲午中日戰爭爆發,日本控制了朝鮮政府,並強迫其與清朝斷交,廢除《中朝商民水陸貿易章程》。1894年7月25日(陰曆六月二十三日),朝鮮督辦交涉通商事務趙秉稷知照清廷駐朝官員唐紹儀,宣布《中朝商民水陸貿易章程》及《中江通商章程》、《吉林貿易章程》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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