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正東(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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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正東,男, 曾任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人物榮譽 ,

人物履歷

1988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在瀘西縣工作11個年,從縣法院的一般幹警到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主持工作的副庭長、副院長、縣政法委專職副書記,1999年12月調到彌勒縣人民法院任黨組書記、代理院長。2000年3月在彌勒縣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上當選為院長。2010年6月起任紅河哈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2011年12月任副院長。

職務任免

2021年2月25日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免去趙正東的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2023年4月27日,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免去趙正東的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人物榮譽

任職前4年連續被評為全縣優秀共產黨員。2003年又當選為州人大代表,被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省基層法院建設的好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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