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明遠(東北特殊鋼集團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趙明遠(東北特殊鋼集團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趙明遠,男,漢族,1952年11月出生,內蒙古卓資人,1969年12月參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專學歷,高級經濟師。曾任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9年9月2日,大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趙明遠決定逮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明遠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內蒙古卓資
  • 出生日期:1952年1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決定逮捕,人物榮譽,

人物履歷

1969.12——1978.05,大連鋼廠水汽車間工人、黨支部副書記、機動科黨總支副書記;
1978.05——1988.12,大連鋼廠團委副書記、書記,機動處鑄造車間黨支部書記(其間:1981.05——1983.05,在大連管理幹部學院工業企業經營管理專業在職大專學習);
1988.12——1992.11,大連鋼廠供應處處長;
1992.11——1995.07,大連鋼廠副總經濟師、供應處處長;
1995.07——1996.03,大連鋼廠副廠長;
1996.03——1996.09,大連鋼廠廠長;
1996.09——1999.10,大連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1999.10——2000.04,大連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0.04——2002.01,大鋼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2002.01——2002.12,大鋼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撫順特殊鋼(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2.12——2003.11,遼寧特殊鋼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2003.11——2004.08,遼寧特殊鋼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北滿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
2004.08——2004.09,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04.09——2005.03,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北滿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
2005.03——2015.04,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北滿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撫順特殊鋼(集團)公司董事長(兼)。
2016.02,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2月26日,據遼寧省紀委監委訊息:原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趙明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19年8月17日,據遼寧省紀委監委訊息: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原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趙明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明遠理想信念缺失,無視黨紀國法,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瞞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財物,利用職權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權占用公物;違規擴大投資規模,指使財會人員違反財務制度虛報利潤;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趙明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趙明遠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決定逮捕

2019年9月2日,大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趙明遠決定逮捕。

人物榮譽

1998—1999年度獲大連市勞動模範稱號。
1999年獲大連市優秀人才獎。
2000年獲遼寧省“五·一”勞動獎章;
2002年被評為遼寧省勞動模範。
榮獲2004大連年度經濟人物。
榮獲2005撫順市"特等勞動模範"榮譽稱號。
榮獲“2005年度遼寧十大財經人物”榮譽稱號。
榮登“2004大連年度十大經濟人物”。
獲得的2006年“最受關注企業家” 。
2008 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榮譽稱號。
2008“中國工業經濟先鋒人物”稱號。
2010年獲“全國勞動模範”稱號。
2010年度“中國企業十大新聞”暨“最具影響力企業”、“最受關注企業家”、“最具成長性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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