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新華(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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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新華,男,1947年9月11日生,黑龍江望奎人,商法學家。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新華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47年9月11日
  • 畢業院校吉林大學
人物經歷,主要成就,社會任職,

人物經歷

1982年獲吉林大學法學學士學位。1989年獲吉林大學民法學碩士學位。2000年獲吉林大學刑法學博士學位。
自1982年本科畢業留校任教以來,曾任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吉林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系系主任、吉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票據法研究所所長等職務。
2000年任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2003年任吉林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導師。
曾赴日本關西學院大學、日本札幌學院大學做客座教授,在日本創價大學作交換教授,曾在日本西南學院大學、關西學院大學開設中國民法、中國民商法專門講座課程。曾兼任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訪問教授,為學生開設票據法等課程。

主要成就

趙新華教授的主要研究方向是民商法、經濟法,主要研究課題是票據法。
代表性著作有:譯著《票據法·支票法》(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和《票據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這兩部著作具有填補國內研究空白的學術貢獻。著作《票據法》(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是國內最早的票據法著作之一,專著《票據法》(人民法院出版社)獲得法務部2002年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主編的《票據法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入選教育部指定2004年全國研究生教學用書,獲得法務部2006年科研成果優秀獎。
趙新華教授作為學科帶頭人,他的團隊獲得吉林省商法學精品課程、吉林省商法學優秀教學團隊等多項榮譽;主持的教學研究課題《商法系列課程創設與完善》,獲得吉林大學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吉林省優秀教學成果三等獎。

社會任職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吉林省人民政府立法諮詢委員、長春市人民政法立法諮詢委員;曾作為深圳仲裁委仲裁員、長春仲裁委仲裁員參與眾多的法律實務活動,並為仲裁員及律師講授票據法原理與票據訴訟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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