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新國,55歲,四級高級檢察官,1978年山東省菏澤縣檢察院(後改為菏澤市牡丹區檢察院)恢復重建以來,一直在該院工作,從一名普通的辦事員成長為一名院領導。曾榮立個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五次,先後被授予“菏澤市勞動模範”、山東省檢察系統“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是山東省檢察機關恢復重建開始即從事檢察工作、目前仍堅守在工作崗位上的唯一檢察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新國
- 國籍:中國
- 民族:彝族
- 職業:檢察官
- 主要成就:菏澤市勞動模範
- 性別:男
人物介紹
教育背景
83.9至86.7 在寧蒗一中讀國中。
86.9至90.7 在雲南省林業學校讀造林專業中專。
90.9至99.7 在寧蒗一中任教(其間:91.9至94.7自考行政管理專業專科畢業,94.9至96.7在雲南教育學院政治學本科畢業)。
99.9至02.7 在雲南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專業讀碩士,獲得法學碩士學位。
02.9至05.7 在中央民族大學攻讀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專業博士學位,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發表論文
1.《西部大開發是解決我國民族關係深層矛盾的基本途徑》,《西南民族大學學報》,2003年第8期(核心期刊)。
2.《西部民族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應注意處理的若干問題》,《黑龍江民族叢刊》,2004年第1期(核心期刊)。
3.《論民族區域自治在雲南實踐的成就與經驗》,《中共雲南省委黨校學報》,2004年第2期。
4. 《民族區域自治制定是我國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內蒙古社會科學》2004年第2期(核心期刊)。
5. 《略論城市民族關係問題》,《滿族研究》,2005年第2期(核心期刊)。
6. 《論經濟因素對少數民族地區政治文明建設的制約》,《黑龍江民族叢刊》,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