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忠明(武漢市軍山街龍湖社區黨總支委員村書記)

趙忠明,1981年10月參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軍山街龍湖社區黨總支委員、龍湖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2019年6月24日趙忠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違紀通報,

違紀通報

2016年5月13日,龍湖村召開黨員、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了龍湖村停車場建設項目,並形成決議。當月25日,趙忠明在未經過招投標程式的情況下,分別與武漢龍飛嘉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和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龍武工程隊簽訂了龍湖村停車場場地、龍湖村停車場管理辦公室及車輛修理車間等兩份工程建設契約,總金額約236萬元。
辦案人員表示,趙忠明身為中共黨員,在擔任軍山街龍湖社區黨總支委員和龍湖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履行主體責任不力,違反工作紀律,導致龍湖村停車場建設項目未按規定採取公開招投標方式進行,對此應負直接責任。經研究,決定給予趙忠明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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