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德民(梁山縣文聯原黨支部書記、主席)

趙德民(梁山縣文聯原黨支部書記、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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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德民,男,1963年生,山東梁山人,任梁山縣文聯主席。

2018年3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德民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山東梁山
  • 出生日期:1963年
  • 性別:男
人物簡介,人物事件,

人物簡介

趙德民,1983年從事文學創作,迄今已發表小說、詩歌、散文、民間故事、論文、報告文學、電影評論十餘萬字,作品在國家、省、市、縣十七次獲獎,現為中國鄉土詩人協會會員、山東省決策研究協會會員、山東省民間文藝家協會會員、濟寧市作家協會會員。

人物事件

2018年3月,中共梁山縣紀委、梁山縣監察委對梁山縣文聯黨支部書記、主席趙德民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德民嚴重違反政治紀律,長期參與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實施串供行為,阻止他人提供證據材料;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列支招待費、弔唁費;違反組織紀律,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不按規定登記上交禮品;違反民眾紀律,在管理服務中違規收費,加重民眾負擔,侵害民眾利益;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國家資金據為己有,數額巨大,涉嫌貪污犯罪。
趙德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政治上蛻變,組織上專橫,經濟上貪婪,生活上腐化,漠視民眾利益,目無黨紀國法,擅權妄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梁山縣紀委常委會議、梁山縣監察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梁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趙德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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