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喬,曾任高雄巿府秘書長。
2018年5月,高雄地院一審宣判,趙建喬判刑4年10月,二審認定,趙建喬負責21年前的下水道設計、監造與驗收,卻未檢查出箱涵包覆4吋管線,完全懸空於排水斷面,缺乏防蝕效果,以致在輸送丙烯過程無法承受壓力,是導致爆炸的主因,其過失與氣爆案有因果關係,認定有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建喬
- 國籍:中國
人物經歷,主要事件,
人物經歷
曾任高雄巿府秘書長。
主要事件
2018年5月,高雄地院一審宣判,趙建喬判刑4年10月,二審認定,趙建喬負責21年前的下水道設計、監造與驗收,卻未檢查出箱涵包覆4吋管線,完全懸空於排水斷面,缺乏防蝕效果,以致在輸送丙烯過程無法承受壓力,是導致爆炸的主因,其過失與氣爆案有因果關係,認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