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喬

趙建喬,曾任高雄巿府秘書長。

2018年5月,高雄地院一審宣判,趙建喬判刑4年10月,二審認定,趙建喬負責21年前的下水道設計、監造與驗收,卻未檢查出箱涵包覆4吋管線,完全懸空於排水斷面,缺乏防蝕效果,以致在輸送丙烯過程無法承受壓力,是導致爆炸的主因,其過失與氣爆案有因果關係,認定有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建喬
  • 國籍中國
人物經歷,主要事件,

人物經歷

曾任高雄巿府秘書長。

主要事件

2018年5月,高雄地院一審宣判,趙建喬判刑4年10月,二審認定,趙建喬負責21年前的下水道設計、監造與驗收,卻未檢查出箱涵包覆4吋管線,完全懸空於排水斷面,缺乏防蝕效果,以致在輸送丙烯過程無法承受壓力,是導致爆炸的主因,其過失與氣爆案有因果關係,認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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