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趙士麟
- 字號:字麟伯
- 出生時間:1629年
- 去世時間:1699年
軼事典故,相關事件,歷史評價,作品一覽,
軼事典故
杭州地接西湖,市場繁盛,百貨雜陳。不少貧民常向駐防旗兵官員借貸“印子錢”作為小本經營,由於利上加利盤剝,以致發生營兵軍官馬化龍等毆官、毆民,釀成大獄。康熙帝特旨嚴誅首惡,民欠債務由旗營將軍與浙江巡撫照市息結算,時軍民交鬨十分嚴重。而旗營債款31萬兩,趙士麟感到十分棘手。
這時接到繼母萬氏來信說:“吳三桂叛亂,你弟弟被殺,我萬分悲痛!我家祖籍金陵,現在將澄江的房產、田地盡數變賣,準備回籍與你相處。”他讀信後欣喜地說:“太夫人攜金到時,可以代民償債了結此案了。”於是,向將軍商定次年四月償還。屆期太夫人到達,同意趙士麟義舉,敲鑼打鼓將2萬兩銀子送到軍營。
將軍見銀子字號是雲南的,感慨地說:“公如此仗義,我輩當助成盛德。”於是讓利還本,後來又減十分之六,共合5萬餘兩。他發動杭城官商捐足此數,負債被關押的庶民,釋放回家,頌聲載道。
杭州為江南名城,房舍密集,每有火災,後患無窮。他為防患創設救火兵200名,由參將統率指揮,發生火災立即撲滅,不使其漫延,黎民作《五異政記》刻石記之,並建有他的生祠一院,表示感戴。
康熙二十五年(1686),奉調江蘇巡撫,他到任後,“恤刑獄、厘錢法、興水利、辦學校、獎孝悌、尚廉潔”,人稱善政。康熙二十六年(1687)調回京城,升兵部督捕右侍郎,旋升吏部右侍郎,轉左侍郎。他大膽推薦賢能,不搞任人唯親,致使官員不敢行私舞弊。?
相關事件
康熙七年(1668),調河北省容城縣任縣令。他認為要治理好地方,必須振興教育,於是創立“正學書院”,以立志、辨學、正心、慎獨為宗旨,教育民眾立志立德,勤奮讀書。容城當時政務偏廢,攤派苛刻,趙士麟到任後盡行革除,並刻碑文以示永遠遵守。
凡有訴訟,不拘時日,隨到隨審,明查果決,秉公判處,政聲遠播。還發動民眾修理文廟、城池、官廳、橋樑、道路,每年堅持濟孤賑貧,撫恤鰥寡,積極發展農桑,使人民不受饑寒。
康熙十二年(1673),趙士麟調到京城任文選司主事,升稽勛司員外郎、考功司郎中,不久晉升光祿寺少卿、鴻臚通政,再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康熙二十二年(1683),康熙攻滅鄭氏政權,平定台灣。他積極提出治理辦法,上書說:“台灣去閩不遠,地方千里,雖所處遠近不同,皆可訓化也。
宜仿廣東瓊州例而變通之,設一府兩縣以治其民。設一總兵以鎮台灣,設一副將以鎮澎湖,以千里所產供駐防之需,柴草糧食,不可勝用,即稍有協濟餉項亦無幾,這樣沿海守汛之兵可減。”清朝廷認為可行,批文交吏部會兵部照辦。台灣建府設官如同內地,皆出自他的建議。
他聽到民眾反映,毅然作為己任,先籌銀數百兩,以“回龍橋”為試點,進行精細核算,全部工程只需萬餘兩。杭州城的官商民眾,聞風捐助,他派屬員按劃地分工,各負其責疏浚,完工時實用銀13 000餘兩。杭人稱頌歷代興修水利,唐有白居易,宋有蘇東坡,清有趙士麟。
歷史評價
趙士麟自幼孝順,對萬太夫人問寢視膳、晨省晚侍的禮節,數十年如一日。當老夫人98歲,以閏月計為百歲時,康熙帝特御書匾額以賜,誥封一品夫人,也誥封士麟為特授光祿大夫。
康熙三十八年(1699),趙士麟染疾病逝,享年70有餘。
作品一覽
趙士麟從小喜愛書文,在北京作有《金碧園記》、《讀書堂石刻》,回籍省親時有《河陽山水記》,並附七律十首。他的遺作,現澄江尚存《復刀仲熊問河洛書》、《復潘明揚先後天問書》、《答蘇紳公請講學啟》,《女,正義節傳》、《張節母傳》、《台灣善後疏》、《新建儒學尊經閣記》、《金碧園記》、《河陽山水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