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毛澤東事件,早年經歷,社會環境,呼籲戀愛自由,相關文章,相關內容,電視劇人物,
人物生平
納聘事竣,商定於11月14日舉行結婚。五貞心神惘惘好象不太情願,迫於父母之命,不敢做聲,時時長吁短嘆,母親姐嫂裝飾照料,並且滿身搜查,只有綁腿一物聲稱天寒不能解換。妝梳已畢,忽謂其姊曰:“勞力費心,以後再報答。”將進花轎時,揮涕告辭,逢人便拜,眷顧母姊,形色依依。
吳家那天接親,由南沙井起程,行至青石橋協中孚南貨店門首,轎夫忽見轎內鮮血淋漓,知道發生意外,都驚呆了,此時距吳家已不遠,急忙前進。吳家聽轎夫報告,忙命媒人先在門外掀轎簾查看。但見趙五貞仰面而臥,喉管割痕寸余,血如泉涌。由轎內發見剃刀一柄,左腳綁腿已經解散,奄奄一息,不能說話。當時吳母在旁,五貞將兩手所帶訂金戒指取下交給她。父親趕來安慰說:“接你回去,永不嫁人。”五貞只能點頭。賀客奔赴紅十字會請來醫士施行急救。該會因沒有女醫女病室,轉送湘雅醫院救治。剛到門前趙五貞已氣絕身亡。吳趙兩家報由長沙地方檢察廳,派檢察官楊善稱率同檢驗吏前往勘視。委系生前自殺身死。判令兩家商葬了事,而檢察官硬於棺木上貼一“吳趙氏”的封條。
毛澤東事件
毛澤東與趙五貞事件
1919年11月14日,長沙發生了一件令人震驚的事情:南陽街眼鏡作坊趙某之女年方21歲的趙五貞,因不滿父母包辦婚姻,在多次反抗無果,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於出嫁當天在花轎中用剃刀刎頸自殺。此事引起社會強烈反響,長沙各報及時報導了這一訊息,並紛紛發表文章加以討論。此事也激怒了青年毛澤東,他從11月16日至28日的十幾天中,接連在湖南《大公報》、《女屆鐘》等報章雜誌以西堂、新城、毛澤東等名發表了《論趙女士自殺事》、《改革婚制的一個先決問題》、《“社會萬惡”與趙女士》等9篇文章,猛烈抨擊吃人的封建舊道德、舊禮教,把反帝反封建的“五四”思想解放運動在長沙、在湖南引向縱深發展。
早年經歷
毛澤東的憤怒無疑是與其早年經歷是分不開的。首先便是對他母親的同情。在毛家,父親是一家之主,在家中享有無限的權威,對妻子和子女進行各種嚴格的管束。而毛母文七妹雖然身為長輩卻沒有做長輩的地位,總是默默忍受丈夫的無端指責。身為子女的毛澤東從小就對母親抱有深深的同情,他說他的家庭分為兩派:“一派是他的父親(‘執政黨’),另一派是他和母親、二弟澤民以及長工結成的統一戰線(‘反對黨’)。”而“反對黨”內部卻發生了分歧,對於毛澤東與其父親的對抗,其母是不贊成的,她說:“這不是中國人的做法。”這無疑又增加了青年毛澤東對於舊制度的逆反心理。
另一個人便是毛澤東的髮妻羅氏,毛澤東本人未與人談起過她的生平和姓名,族譜上的記載也只是一個姓氏,沒有名字。這是封建社會對婦女的歧視,也是舊中國婦女的悲哀。羅氏於1908年嫁到韶山沖,成為毛家的大兒媳。他們結婚時,毛澤東僅15歲,而羅氏19歲。1936年毛澤東在接受美國記者斯諾採訪時說:“我從來沒有和她一起生活過,後來也沒有。我並不認為她是我的妻子,這時也幾乎沒有想到她(指在長沙讀書時)。”儘管如此,羅氏在毛家依然克盡兒媳之責,幫助婆母文氏幹些針線女紅之類的活計並頗為相得。但是羅氏身體一直不大好,有事便回娘家小住。1910年2月11日,不幸病逝。此事給毛澤東造成了較大的心理陰影。毛澤東同情羅氏,羅氏的病逝更激化了他對這種封建包辦婚姻的反感。
社會環境
關於趙女士自殺的原因,社會各界有著不同的觀點。有人責備夫家的強迫,有人則認為其本身不能自立自強。對於如何改革舊的婚姻制度,有人建議“設立婚姻改良會,以及男女交際機關”來“反對父母納賄逼婚,反對媒婆竄和隱瞞”。還有人認為“普及教育是男女社交公開的先決問題”。
毛澤東則認為趙五貞自殺完全是由社會環境所決定的。在《“社會萬惡”與趙女士》一文中,毛澤東分析趙五貞當時所處的環境是:第一,中國社會,第二,長沙南陽街趙宅一家人,第三,她所不願的夫家。“這三件是三面鐵網,可構想三角的裝置,趙女士在這三角形鐵網當中,無論如何求生,沒有生法。生的對面是死。如是乎趙女士死了”。毛澤東接著論證:“母家、夫家,都是社會的一個分子”,他們固然有罪惡,但“罪惡的根源仍在社會”,這種社會,“他可以使趙女士死,他又可以使錢女士、孫女士、李女士死……就不能不高呼‘社會萬惡”’!毛澤東將婚姻問題與社會制度兩者的批判有機地結合了起來,無情地揭露和鞭撻了封建婚姻制度悲劇的根源在於整個社會制度的黑暗與腐朽。從而把人們憤恨的目標引向了腐朽的舊社會。由於緊緊抓住了社會制度黑暗這個根本原因,所以毛澤東在分析趙女士自殺這個偶然性的事件中,得出了一個合乎邏輯的結論:只要這個腐朽黑暗的社會制度繼續存在,那么百萬千萬計的像趙女士這樣的無辜男女就不可能得到根本的解放。要改革婚姻制度,就要先進行社會革命,就要推翻這個黑暗的社會制度!
毛澤東接著對中國傳統的婚姻、家庭制度進行了深刻的剖析和猛烈的批判。在他看來,中國的傳統婚姻制度有三大弊端:一是父母包辦制度;二是迷信制度;三是媒人拉合制度。毛澤東在《戀愛問題——少年人與老年人》中指出:“戀愛這個問題,少年人看得很重,在老頭子則視為無足介意。原是夫妻關係,完全是以戀愛為中心,餘事種種都系附屬。中國則獨將這個問題撇開到一邊。”這樣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擺布的婚姻,毫無戀愛自由、人身自由可言。毛澤東認為封建家庭中所謂的倫理關係,深深紮根於每個家庭中,維繫著整個社會的秩序。毛澤東無情地揭露了封建家庭的壓迫本質,號召生活在家庭生活最低層的廣大婦女起來進行反抗。毛澤東對於婚姻中的迷信制度也進行了剖析:婚姻命定說是個“總迷信”,還有附著許多“小迷信”,主要有:一是“合八字”,二是“訂庚”,此外,還有“擇吉”、“發轎”、“迎喜神”、“拜堂”等等。毛澤東深刻批判道:“這些迷信,只算是婚姻上的一些把戲,不外把一對男女用這些迷信做繩索,將他們深深地捆住。”
呼籲戀愛自由
毛澤東揭露了封建社會的腐朽和傳統的婚姻制度的弊端之後,在《打破媒人制度》中呼籲道:“全中國的青年男女諸君!你們都不是些聾子瞎子,眼見著這么一件‘血灑長沙城’的慘事,就應該驚心動魄;有一個徹底的覺悟。你們自己的婚姻,應由你們自己去辦。父母代辦政策,應該絕對否認。戀愛是神聖的,是絕對不能代辦,不能威迫,不能利誘的!”在徹底否定了舊的婚姻制度的同時,毛澤東極力倡言建立以愛情為基礎的新的婚戀觀和婚姻制度。他主張“新式婚姻的成立,都只要男女兩下的心知”,為此,他給“戀愛”還作出了界定,“所謂戀愛,不僅只有生理的肉慾滿足,尚有精神的及社交的高尚欲望的滿足”。
毛澤東通過分析“趙五貞事件”不但鮮明地提出了婦女解放應“排斥自殺”和“求之於奮鬥”,而且他還對婦女解放的具體途徑和措施做了有益的探索。他認為,婦女解放的首要條件是經濟獨立。他指出:長期以來,男女之所以不平等,不是“心理”“生理”上的原因,“中心關係,還在經濟”,在男女經濟各自獨立的時代,男女關係“以戀愛為中心”,“崇尚戀愛神聖”,他們也就處於平等地位。他還以原始社會中的男女關係為例寫道:“上古之世,食無饒富,摘果獺鮮,容易飽腹,男女也處在平等地位,經濟一項,女無所求於男,男無所求於女,男女所求,只在‘戀愛’。”“後來人口增加,食物不足,生活競爭,不得不注重工作,至此乃真到了女子被征服於男子的死期了。”其次,婦女應當追求獨立的人格和自由的意志。他高度評價了趙五貞“不自由,毋寧死”的可貴精神,指出她用自己的鮮血和生命保全了自己的人格,“血一般的刀上面,染上怪紅的鮮血,柑子園塵穢街中被血灑滿,頓化成了莊嚴的天衢,趙女士的人格也隨之湧現出來,頓然光焰萬丈”,於是,他“願率天下齊聲高呼‘趙女士萬歲”’。但是從根本上解決這一點還是要從“教育普及”人手,在毛澤東看來,文盲是迷信的土壤,中國婦女的精神世界之所以能夠被迷信及封建禮教所束縛,根本之點在於“全國二萬萬女子一字不識”,因此,要衝破重重舊思想的藩籬,打碎迷信的精神枷鎖,最重要的就是在教育中把理論的探討和實際問題的研究統一起來。再次,婦女應該走出家庭,走向社會。
北京《晨報》在1919年12月7日稱讚毛澤東是婚姻問題上的“解放派”,肯定了毛澤東關於“趙五貞事件”所發表的文章超過了上海《時新日報》和《晨報》上的同類文章。
毛澤東關於趙五貞事件的諸多評論是他認定“吾國之三綱在所必去”的一個直接發展。由此事可見,當時的毛澤東對封建社會,對舊中國婚姻制度的罪惡已經有了清醒的認識,對婦女解放有了自己的見解,在以後的革命歲月里,毛澤東對婚姻立法十分重視並傾注了大量的心血,這同他青年時代對中國舊婚姻制度就有如此猛烈的批判和深刻認識是密不可分的。
相關文章
11月21日,《女界鐘》發行特刊第1號,報導了趙五貞女士自殺全過程。同時發表一系列關於趙女士自殺以後各界的反應言論。
署名斯詠的文章說:不想當這個女子解放聲浪日高的時候,居然有這種慘劇演在我們的眼前,為什麼偌大的世界竟容不得一個女子,生生的逼著她去死?這到底是為著什麼?咳!難道不是這種萬惡的婚姻制度嗎?煌煌禮教,赫赫父命,若是提出抗議,馬上加一個不貞不孝的罪名,天地間還有她的立足地嗎?趙女士定婚時自己明明不願,他父母偏偏不取得她的同意。後來她表示反對,他父母不是不知道,並且以死拒絕的意思都是知道的,所以上轎時還要檢查一次,怕她帶有兇器。女士想要求生是不可能的,於是乎求死。我想大千世界還有無數象趙女士這類的人,還有無數象趙女士父母的父母,以後本人對於本身問題到底只有死之一法?還有其他救濟的辦法?
署名仲明的文章說:聽說女士的家庭,對於男家素來是滿意的,對於媒人也是極相得的。惟有女士一人,曉得那黑暗地獄,沒有調查明白,與其今日盲從,到後來不幸,不如現在犧牲了生命為好。聽說她的父母還說她不會享福。偏偏要自己作送自己(系本社記者調查所得的)。要曉得子女滿意不滿意,才是真正的標準。若是要以父母的滿意為子女的滿意,豈有這個道理呢?我們中國所以沒有一個圓滿的家庭,也就是這個緣故了。
11月15日,長沙《大公報》刊登了社會新聞:長沙女子趙五貞,被迫嫁給比她大20歲的古董商,在花轎中用剃刀自殺身亡的報導。16日,毛澤東在長沙《大公報》上發表《對於趙女士自殺的批評》,指出:“這事件背後,是婚姻制度的腐敗,社會制度的黑暗,意志的不能獨立,戀愛不能自由。”“是環境逼著她求死的”。 文章分析了趙女士自殺的原因和社會環境,是“三面鐵網(社會、母親、夫家)堅重圍著”,是“婚姻制度的腐敗,社會制度的黑暗”。並提出建議:“希望有討論熱心的人,對於這一個殉自由戀愛的女青年,從各種論點出發,替她呼一聲‘冤枉’”。長沙《大公報》支持毛澤東的意見。一方面,在半個月內,對趙五貞的自殺事件作了連續四次的跟蹤報導。另一方面,從11月16日起,辟出專欄,對這一自殺事件進行討論。對此,毛澤東積極回響,在長沙《大公報》上連續撰寫時評和雜感,尖銳抨擊封建禮教和社會的罪惡,引起了讀者的廣泛參與討論,形成對舊社會封建婚姻制度的強烈輿論制裁。至12月1日,長沙《大公報》共發表討論文章36篇,其中有9篇為毛澤東所寫。如毛澤東發表的《“社會萬惡”與趙女士》、《非自殺》等文章,把讀者的注意力引導到對“社會萬惡”制度的控訴。此外,毛澤東還寫出了《打破媒人制度》、《婚姻上的迷信問題》、《婚姻問題敬告男女青年》等文章,批判了封建禮教,呼籲婦女解放和主張戀愛婚姻自由,引起了社會的強烈反響。可以說,當時長沙《大公報》無論人力還是物質條件都不好,若不是該報慧眼識珠採納毛澤東的意見開展討論活動以及毛澤東本人的積極參與,是怎么也辦不到的。這次轟動長沙城的新娘趙五貞因反對包辦婚姻在花轎里自殺的事件討論成功,為以後毛澤東的“傍著活事件討論理論問題、社會問題”的主張打下了基礎。
相關內容
對於趙女士自殺的批評全文
對於趙女士自殺的批評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毛澤東
社會上發生一件事,不要把他小看了。一件事的背後,都有重疊相生的原因。即如“人死”一件事,有兩種解說:一是生理的及物理的,“年老壽終”屬於這一類;一是反生理的及反物理的,“夭殤”、“橫死”屬於這一類。趙女士的死,是自殺,是橫死,是屬於後一類。
一個人的自殺,完全是由環境所決定。趙女士的本意,是求死的么?不是,是求生的。趙女士而竟求死了,是環境逼著他求死的。趙女士的環境是:(一)中國社會,(二)長沙南陽街趙宅一家人,(三)他所不願意的夫家長沙柑子園吳宅一家人。這三件是三面鐵網,可構想作三角的裝置,趙女士在這三角形鐵網當中,無論如何求生,沒有生法。生的對面是死,於是乎趙女士死了。
假使這三件中有一件不是鐵網,或鐵網而是開放的,趙女士決不至死。(一)假使趙女士的父母不過於強迫,依從趙女士自由意志,趙女士決不會死的。(二)趙家父母以強迫從事,使趙女士能達其意於夫家,說明不從的原故,夫家亦竟從其意,尊崇他的各人自由,趙女士決不會死的。(三)父母及夫家雖都不能容其自由意志,假設社會上有一部很強烈的輿論為他的後援,別有新天地可容其逃亡棲存,認他的逃亡棲存為名譽的舉動,而非所謂不名譽,趙女士也決不會死的。如今趙女士真死了,是三面鐵網(社會,母家,夫家)堅重圍著,求生不能,至於求死的。
去年日本東京發生一件伯爵夫人和汽車夫戀愛發泄後同自殺的事。東京新聞為之發刊號外,接著許多文人學者討論這件事亘數月不止。昨日的事件,是一個很大的事件。這事件背後,是婚姻制度的腐敗,社會制度的黑暗,意想的不能獨立,戀愛不能自由。吾們討論各種學理,應該傍著活事件來討論。昨日天籟先生和兼公[2]先生已經作了引子,我特為繼著發表一點意見。希望有討論熱心的人,對於這一個殉自由殉戀愛的女青年,從各種論點出發,替他呼一聲“冤枉”。(事詳昨日本報)
電視劇人物
電視劇《恰同學少年》中趙一貞的原型就是趙五貞。飾演者宋雨霏。
電視劇《中國1921》中的趙五貞由劉玖麟扮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