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代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範性檔案草案。
二、貫徹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貫徹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全縣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勞動就業工作,規劃、指導和管理勞動力市場。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並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定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參與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制定相關制度、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企業參加工傷保險。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節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契約簽訂與履約時,載明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條款。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人才開發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農村實用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貫徹落實吸引留學人員來川(回川)工作或定居政策。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指導、監督各級各類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國家和省州縣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接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
九、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評比達標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 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政策,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政策。
十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農民工技能培訓內容。
十二、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內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職能轉變。負責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實;承擔縣政府公布的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辦理,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時間
0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及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外事接待、秘書事務、印章管理、報刊資料訂閱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文稿起草、新聞宣傳、新聞發布、信訪維穩、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考核和史志編纂等工作。草擬局機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交辦、會辦事項和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法治建設、依法行政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實,負責和辦理縣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機關及財務代管單位的財務核算、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統計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擬訂內部審計制度,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協調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審計事項;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等工作。
二、就業失業與農民工工作股。擬訂就業規劃、計畫,貫徹落實勞動者公平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貫徹落實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參與擬訂就業創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擬訂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勞務培訓規劃;貫徹落實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政策、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完成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目標任務;負責勞務開發相關統計工作,負責我縣駐外勞務工作機構的管理和業務指導。組織實施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農民工技能培訓內容。承擔縣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及表彰獎勵任免股。指導和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考核獎懲流動等政策,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接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和州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調配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不含國(境)外專家〕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人員信息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承辦特殊需要人員及藏區人員(不含公務員)的調配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相關國家表彰獎勵獲得者、國務院榮譽稱號獲得者和省部級榮譽稱號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審核縣直各部門(單位)推薦州級以上評選表彰推薦工作方案和表彰對象;承辦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四、越西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人才專技管理股。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人才開發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農村實用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貫御落實職業資格制度,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貫徹落實吸引留學人員來川(回川)工作、定居及國(境)外機構招聘專業技術骨幹的有關政策;綜合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專家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指導開展技工學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建設和教材建設;貫徹落實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指導、監督各級各類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國家和省州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全縣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晉升、任免、推薦、崗位聘用及知識分子、科技人才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對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確定)晉升考試和崗位聘用工作。
五、社會保障綜合股。負責協調社會保障事務,辦理社會保障行政審批事項;承擔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職能,負責受理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勞動能力鑑定;負責全縣企業軍轉乾的調查摸底及工資的撥付。擬訂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及工傷保險發展規劃,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關同破產企業養老保險費欠費核銷,指導、督促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條件的審核,指導、監督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工作;貫徹落實征地方案中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貫徹落實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負責養老保險費緩繳報批;貫徹落實工傷和職業病殘等級鑑定標準及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資格標準。貫徹落實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和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依法監督相關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受理投訴舉報,依法查處涉及基金安全的違法違紀案件;開展相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及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的落實檢查,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六、越西縣勞動監察大隊及調解仲裁與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股。統籌擬訂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規劃和相關規定;指導和協調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全縣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協調處理跨地區的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的有關培訓和管理工作;承辦縣仲裁委員會受理的人事、勞動爭議案件和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情況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規劃和制度,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負責開展勞動協調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牽頭建立完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工作機制;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契約簽訂與履約時,載明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條款。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貫徹落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七、工資福利及退休人員管理股。綜合管理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工資、福利、離退休(退職)待遇政策等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基金管理工作,承擔全縣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艱苦邊遠地區津更者、崗位津更占、高海拔折算工齡補貼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協調管理全縣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審批全縣事業單位死亡人員撫恤金和喪葬費;審批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按政策規定辦理全縣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生活費。
機關黨支部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辦公地址
越西縣越城鎮果園路25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