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縣醫療保障局

越西縣醫療保障局是越西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越西縣醫療保障局
  • 性質: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簡介,辦公時間,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政策。結合越西縣實際,擬定我縣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措施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擬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強化全縣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
(三)貫徹落實州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
(四)貫徹落實省、州醫療保障局制定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擬定我縣醫療保障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五)貫徹落實省、州醫療保障局制定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政策,負責地方性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
(七)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指導全縣醫療保障定點機構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貫徹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監督管理全縣醫保經辦服務工作。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合作交流。
(九)負責實施全縣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套用。
(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三)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圍繞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認真貫徹國家、省和州有關醫療保險的方針、政策、執行政府賦予的職能,指導、管理全縣醫療保險工作,依照《社會保險法》執行全州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險政策措施,實行統收統支的州級統籌,實現異地就醫即時結算,依照法律法規收支、管理、運營醫保基金,努力推進付費方式改革,加強監管,合理有效地開展醫療保險業務,維護基金安全,促進醫療保險事業可持續發展。具體承辦全縣醫療保險業務,並承擔醫療保險的社會化服務功能。
(二)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信息、宣傳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要、保密、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綜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編纂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黨風廉政工作。
(三)基金監督管理股:負責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監督管理、信用評價等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和規範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制定經辦服務規程。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全州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制度。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擬訂地方性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機構簡介

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縣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以及相關機構的醫療保障行政職責等整合,組建縣醫療保障局。

辦公時間

0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

越西縣越城鎮文化路1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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