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越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越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越西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由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更名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越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越西縣越城鎮西苑路2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獲得榮譽,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縣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業、住宅、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規範性檔案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承擔本縣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職責。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組織實施上級制定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全省統一定額和建設標準、投資估算標準、建設工期定額、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
(三)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並監督執行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危房鑑定、白蟻防治、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四)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鄉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和房屋管理職責。貫徹實施國家及省州住房保障相關方針政策,負責安居工程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州廉租住房資金的安排並監督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全縣住房的管理工作。
(五)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職責。主管全縣建築業,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的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和室內外裝飾裝修市場準入、工程監理、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和施工安全;負責對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五方責任主體和相關社會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指導;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的監督執行,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主管全縣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指導和規範勘察設計市場;參與制定本縣實施《招投標法》的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批、開工審批、招投標備案工作、行業招投標活動的組織實施;指導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工作,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抗震技術規範和標準圖集,組織開展城市建築物抗震性能普查、鑑定和加固、改造工作,指導村鎮和農村建設抗震工作,指導和組織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七)承擔城鎮建設管理的職責。貫徹執行城鎮建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城鎮供排水、節水、燃氣、污水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負責物業管理,指導城鎮防汛排澇和城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八)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職責。執行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實施村鎮規劃、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指導和組織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九)承擔人民防空工作的職責。負責組織實施人防指揮,擬定全縣人民防空的基本戰略方案、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人防指揮工程建設;負責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開發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的建設和管理;擬定防空襲預案和保障計畫。組織民眾防空組織演練;參與政府應急管理和城市防災救災、搶險救援工作。
(十)承擔城鎮容貌、城市環境衛生規劃和監管的職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城鎮容貌管理與環境衛生管理的標準和規定;牽頭組織實施城鎮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城區保潔的監督管理和應急事件處理;負責城區生活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管理;牽頭組織城區運輸散體物料交通工具容貌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區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批;負責建築垃圾處置、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和城區環境衛生設施拆除、遷移的審批;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對運輸建築垃圾的車輛實施管理。
(十一)制定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的信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辦省、州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負責局機關事務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事務和機關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機構編制、人事、接待、會議會務、督查督辦、目標管理等工作;管理局機關基本建設、財務、後勤工作;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負責單位信息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及宣傳和學習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和群團工作;負責離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受理和辦理縣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
(二)住房保障股
負責全縣城鎮住房保障規劃、年度計畫及實施方案的編制和審定: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全縣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制度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州廉租住房資金的安排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經濟適用房建設的審批及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發放工作;負責全縣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縣房地產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對縣房管辦進行行業管理,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負責商品房銷(預)售許可的審查工作及縣屬住房的管理工作。
(三)建築業管理股(質量安全監督股)
負責研究擬訂全縣建築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揚塵防治、竣工驗收備案及建設工程監理、工程質量檢測和鑑定行業的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和監督執行;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督檢查;負責房屋建築產品質量認證工作;負責全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考核,指導依法納入監管的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監管;負責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監督人員的考核工作:承擔局安辦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指導城市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等工作,指導城市供排水、節水燃氣、污水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負責規範、整治城市建設亂象;負責建設工程報建、開工審批、施工許可及所有行政許可項目的許可證書的核發工作。負責全縣建築行業管理,擬訂建築業的發展規劃,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的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對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五方責任主體和招標代理、工程造價、工程檢測、工程擔保等企業及個人執業行為的監督管理,並制定和執行建築市場準入與清出管理制度;負責散裝水泥的推廣使用和監督檢查;負責建築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和管理;監督執行國家和行業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建設項目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工期定額;監督執行建設工程計價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組織上報工程造價信息;執行建築節能政策、貫徹落實節能減排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負責勘察設計市場準入管理,指導和規範勘察設計市場,負責勘察設計技術質量管理;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報建、施工圖審查備案、施工許可審查;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城鄉建設股
指導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市政、公用事業、環衛事業的發展;擬訂環境綜合治理、市政公用事業、環衛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指導市政公用、環衛專業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城市、建制鎮的供水、排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城市道路、橋樑、河道、路燈等)、市容環境衛生、垃圾處理、防汛排澇、城市雕塑、河長制、城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建設及營運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等公共運輸的規劃和建設;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統籌協調工作;指導全縣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指導城鎮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城的審核報批、保護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指導城市園林綠化、城市景觀建設、公園城市和園林城市創建工作,負責全縣新型城鎮推進工作及城市運營管理工作。承擔全縣住建系統鄉村振興戰略職能;履行全縣農村住房建設統籌管理職能,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工作;擬訂村鎮建設的發展戰略和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管理全縣鎮鄉和村莊的規劃、建設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工作;指導農村建築工匠培訓和管理;提出進城定居農民的住房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公用設施建設和小城鎮、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的審核報批、保護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縣特色小鎮、重點鎮的建設。
(五)城管辦(城市管理執法監督股)
負責監管城鎮容貌、環境衛生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鎮容貌管理與環境衛生管理的標準和規定;負責城鎮容貌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城區保潔的監督管理和應急事件處理:負責城區生活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管理:負責城區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批:負責建築垃圾處置、城市生活垃坂經營性處置服務和城區環境衛生設施拆除、遷移的審批: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對運輸建築垃圾的車輛實施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城市管理執法的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全縣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執法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縣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指導全縣城市管理執法宣傳和輿情應對;組織查處涉及城市管理執法的跨區域和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執法案件的查處。

獲得榮譽

2019年12月 ,被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表彰為“四川省脫貧攻堅專項獎勵記大功集體”。

辦公時間

0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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