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越城區人口計畫生育和衛生局
- 外文名:The city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and Health Bureau
- 局長 :陳國芬
- 內設機構:6個
領導班子,內設機構,主要職能,計畫生育方面,衛生工作方面,
領導班子
局長 陳國芬
黨工委副書記 章意忠
副局長 張仲強
副局長 裘劍飛
紅十字會副會長 張榮利
副局長 潘水娟
黨工委副書記 章意忠
副局長 張仲強
副局長 裘劍飛
紅十字會副會長 張榮利
副局長 潘水娟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計生綜合科
醫政醫教科
財務科
公共衛生科
愛衛辦
計生綜合科
醫政醫教科
財務科
公共衛生科
愛衛辦
主要職能
計畫生育方面
1、根據黨和國家、省、市有關計畫生育方針政策,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貫徹意見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2、開展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與計畫生育的社會經濟政策和社會保障
措施,推進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3、根據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區發展計畫局編制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對各鎮、街道人口計畫執行情況
進行檢查評估;負責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和統計執法檢查,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制訂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
發展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4、負責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協調公安、工商、勞動等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職責。
5、指導基層依法行政,查處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面的違法、違紀案件;依法開展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對特殊情況照顧生育對象的認證
和審核;負責對照顧生育第二孩對象的審批工作。
6、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檢查並指導區計生指導站、鄉鎮計生服務站的工作,開展生殖健康服務,做好優生優育
工作;負責組織節育手術併發症、後遺症的初級鑑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第一孩為病殘兒的醫學鑑定工作。
7、編制計畫生育藥具計畫,指導、督促計畫生育避孕藥具的供應和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全區避孕藥具的計畫、調撥與供應;負責做
好避孕藥具與性保健品零售網點的審核、審批與日常管理。
8、負責制訂全區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計畫,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普及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節育科學、優生
優育知識,引導民眾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
9、指導全區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開展全區計畫生育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等社會團體開展工作。
10、負責編報區財政撥付的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檢查、指導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經費的管理和使
用。
2、開展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與計畫生育的社會經濟政策和社會保障
措施,推進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3、根據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區發展計畫局編制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對各鎮、街道人口計畫執行情況
進行檢查評估;負責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和統計執法檢查,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制訂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
發展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4、負責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協調公安、工商、勞動等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職責。
5、指導基層依法行政,查處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面的違法、違紀案件;依法開展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對特殊情況照顧生育對象的認證
和審核;負責對照顧生育第二孩對象的審批工作。
6、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檢查並指導區計生指導站、鄉鎮計生服務站的工作,開展生殖健康服務,做好優生優育
工作;負責組織節育手術併發症、後遺症的初級鑑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第一孩為病殘兒的醫學鑑定工作。
7、編制計畫生育藥具計畫,指導、督促計畫生育避孕藥具的供應和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全區避孕藥具的計畫、調撥與供應;負責做
好避孕藥具與性保健品零售網點的審核、審批與日常管理。
8、負責制訂全區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計畫,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普及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節育科學、優生
優育知識,引導民眾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
9、指導全區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開展全區計畫生育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等社會團體開展工作。
10、負責編報區財政撥付的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檢查、指導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經費的管理和使
用。
衛生工作方面
1、根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研究制訂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目標,制定並監督實施主要疾病防治規劃;
2、依法行使對社會公共衛生、食品、醫療機構、預防保健、臨床用藥等管理監督職能;負責管理全區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3、負責全區各醫療衛生單位的行業管理職能;組織調度全區的衛生技術力量,緊急處置全區重大災情疫情、突發事件;會同有關部
門處理重大突發性事件和自然災害中的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
4、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區社區衛生服務、農村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婦幼保健工作;配合計畫生育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
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健康服務。
5、負責全區衛生行業職業道德建設、法制教育等精神文明建設。
6、研究指導全區醫療衛生機構改革,負責醫療機構的分類管理和藥品招投標採購工作;管理醫療機構內部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管
區直衛生醫療單位、服務機構的國有資產。
7、承擔全區初級衛生保健、地方病防治和獻血工作。
8、負責全區衛生技術人員初級資格的認定;負責管理區級衛生事業單位。
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2、依法行使對社會公共衛生、食品、醫療機構、預防保健、臨床用藥等管理監督職能;負責管理全區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3、負責全區各醫療衛生單位的行業管理職能;組織調度全區的衛生技術力量,緊急處置全區重大災情疫情、突發事件;會同有關部
門處理重大突發性事件和自然災害中的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
4、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區社區衛生服務、農村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婦幼保健工作;配合計畫生育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
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健康服務。
5、負責全區衛生行業職業道德建設、法制教育等精神文明建設。
6、研究指導全區醫療衛生機構改革,負責醫療機構的分類管理和藥品招投標採購工作;管理醫療機構內部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管
區直衛生醫療單位、服務機構的國有資產。
7、承擔全區初級衛生保健、地方病防治和獻血工作。
8、負責全區衛生技術人員初級資格的認定;負責管理區級衛生事業單位。
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