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所處時代:明代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
- 主要成就:彈劾嚴嵩
- 本名:越中四諫
沈煉為官清廉,頗著政績,為人剛直,嫉惡如仇。以專擅國事、貪污納賄、賣官鬻爵、妒賢嫉能、箝制諫官等十大罪狀彈劾嚴嵩,被處以廷杖,貶至保全州為民。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嚴世蕃授意宣大總督楊順設計剷除沈煉,楊順與巡按御史路楷合謀,誣陷沈煉勾結白蓮教,沈煉因此被殺,兩個兒子一同被害。隆慶初年,朝廷下詔,褒獎敢於言事者,特追贈沈煉光祿寺少卿,任用一子為官。天啟初年,追謚忠愍。天下士人推崇其德,將他的作品彙編成《青霞集》。
沈束(1514年~1581年),字宗安,號梅岡,紹興會稽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進士,歷仕徽州府推官、禮科給事中。因上疏彈劾嚴嵩,被囚於獄中十八年。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釋放為民。隆慶初年,擢南京右通政,以疾辭不赴。
趙錦(1516年-1591年) ,字元朴,號麟陽,紹興餘姚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進士,歷仕江陰知縣、南京御史。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元旦,日食,他以為系權奸亂政之應,馳疏劾嚴嵩罪。下詔獄,斥為民。家居十五年。明穆宗即位後起復,後又因忤張居正罷官,張居正死後再次起復。萬曆十九年去世,贈太子太保,謚端肅。
徐學詩(1517年-1567年),字以言,號龍川,紹興上虞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遷郎中。因彈劾嚴嵩、嚴世蕃父子,下獄削籍。隆慶初,起南京通政參議,未赴卒。贈大理寺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