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視距空戰
“看不見就打”的空戰稱為超視距空戰。既然稱為“看不見”就表示肉眼看不見,兩機作戰距離在8千米以上。當然,肉眼看不見不等於“盲目”亂打。目前主要是靠雷達或紅外線瞄準跟蹤裝置發現目標並依靠這些設備來進行作戰。戰鬥機上的雷達發現空中目標的距離目前是100千米左右,有的飛機還要遠一些。大型戰鬥機的雷達天線直徑在1米以上,雷達功率很大,最遠可“看”到150千米。而小型戰鬥機機頭很小,可以安裝的雷達天線不大,例如米格-21飛機的天線,直徑很難超過0.5米,有效發現距離一般只有30千米左右。 這裡還要說明一點,雷達的發現距離與目標的大小以及“隱身”能力有關。衡量後者的參數稱為“雷達反射截面”(RCS),單位是平方米。它的物理意義是將飛機對雷達波反射的能力用一塊“平板”的反射能力來代替。飛機愈大,RCS就愈大。飛機採用新技術,隱身能力愈強,RCS就愈小。目前無隱身功能的戰鬥機,例如小型飛機米格-21和F-5的RCS約為3~4平方米。而大型戰鬥機,如蘇-27、F-15,RCS約為12平方米。中型戰鬥機F-16、“幻影”2000等,RCS約為5~6平方米。現代機載雷達資料上說的發現距離是指對中型戰鬥機而言,即以RCS為5平方米為準。但俄羅斯的機載雷達標準往往是指RCS為3平方米,所以俄羅斯
雷達發現距離如果是100千米,用西方標準來說應是117千米(發現距離與目標RCS的1/4次方成比例)。
超視距空戰一般指在飛行員目視距離外發射飛彈攻擊目標,因此採用中程飛彈和遠程飛彈都屬於超視距範疇。其優點是在速度比選擇恰當時能對目標實施360度的全向攻擊,明顯地擴大了攻擊區;由於可以從目標前半球超視距攻擊,從而將攔截線外推,提高了保衛目標的安全性;在機載武器、火控系統較先進的條件下或通信指揮等信息保障條件較好的情況下,具有先敵發現先敵發射的優點,從而提高了進攻飛機的空戰優勢。
但是早期的中程武器系統戰果並不理想,以
越南戰爭為例,其擊毀機率不到7%,比理論值整整低了一個數量級。究其原因,主要是飛彈及武器火控系統不夠理想。航空技術的進步使得中程武器系統日趨成熟,在海灣戰爭中AIM-7飛彈取得了較好的戰績。據資料報導命中率已達70%左右。當然如作戰雙方在空戰中都採取積極主動的戰術,命中率可能要低一些。
目前中程飛彈的發展,在射程上沒有明顯提高的趨勢,而將注意力放在發射後不管和多目標攻擊上。發射後不管飛彈不採用單純半主動雷達制導而是用複合制導形式。因此載機發射飛彈後很短時間即可機動脫離或開始攻擊下一個目標,避免了以前那樣長時間不能做大機動的缺點,提高了自身安全性和作戰有效性。但如果作戰雙方均已裝備發射後不管飛彈,那么雷達作用距離遠和飛彈射程大的一方具有先敵發現、先敵發射的優勢。可是應該注意到,如果雷達武器指標較低的另一方在被擊中之前也已發射了發射後不管飛彈,儘管載機已被擊中,飛行中的飛彈仍可以擊中對手。因此,他們之間有可能只是被擊中的時間有幾秒至十幾秒的差異,但結局卻有同歸於盡的可能性。
因此在採用發射後不管武器系統時,具有先敵發現先敵發射優勢的一方並不意味著具有戰勝對手的絕對優勢。相反的優勢可能是在採用了“狼群戰術”的一方,即擁有數量較多、價格較便宜的戰鬥機,且具有良好的協調配合能力以及從不同方位發起攻擊的一方。從作戰費效比的角度考慮,戰機技術複雜、價格昂貴的一方損失將更為慘重。這就給飛機發展帶來新的思考,即過分追求高技術可完成多任務的高度綜合化的昂貴飛機是否是正確的發展方向?
作戰雙方在超音速情況下實施了首次迎頭超視距攻擊後,是否一定轉為亞音速近距空戰甚至過失速的近距格鬥,主要取決於雙方對下一步行動的決心。只要一方不打算開展纏鬥並繼續以
超音速飛向目標,近距空戰就很難展開,這與執行的作戰任務關係密切。
超視作戰之後接著就是近距格鬥的理論在實踐上或多機協同作戰中往往是行不通的。基本規律是:在亞音速高機動近距格鬥中(包括
過失速機動中),任何一方不能堅持而提前退出,將意味著失敗被擊落,而在超音速迎面戰鬥中,任何一方不想進行超視距空戰後的第二回合空戰(即近距空戰格鬥),則近距空戰就不大可能發生。
具有多目標攻擊能力的中程飛彈可按選定次序攻擊某空域一定範圍內的空中多個目標,從而大大提高一次出擊的攻擊成功機率。這種能力尤其對於執行全球戰略,向海外派駐部隊的國家更為重要,因為不管這個國家擁有多少戰鬥機,它向海外熱點地區前線基地派駐的飛機畢竟是有限的,因此以少勝多、以質取勝是這類國家一貫追求的方針,相比之下,防禦戰略的國家可以調集較多的飛機從不同基地投入戰鬥,如果他們從不同方位發射一枚或更多飛彈擊中一個目標也是勝利,因此雖然這些國家也在追求多目標攻擊能力,但和進攻性國家相比,迫切程度有所不同。
遠程空對空飛彈的發展也同樣如此,甚至更緊密地與戰略思想及作戰模式相關聯。戰略進攻型國家向海外派遣的空中力量,由於不可能得到地面雷達、指揮系統的良好保障,所以必須依靠預警機,而遠程飛彈將構成對預警機的主要威脅。相反,本土的防禦性作戰,其C3I系統將主要依靠遍布本土的雷達通信指揮系統來保障,只要該系統具有較好的保護措施和余度,C3I便有保障,裝備
預警機,也只是起補充和輔助作用,因此預警機被擊落,不大可能會引起戰鬥發生本質的變化。
戰法探討
霍克,三點鐘方向,敵機兩架。”接到E-3A預警機的目標信息通報,霍克上尉駕駛F-15C戰鬥機快速右轉,緊接著,僚機格雷中尉也跟著右轉。隨著E—3A不斷傳來指令,霍克和格雷駕駛著F-15C保持無線電靜默隱密向敵機逼近。在距敵機約100公里處,霍克打開機載雷達對前方進行搜尋。很快,雷達螢幕上出現兩個亮點;為了慎重起見,霍克對目標又跟蹤了幾秒鐘並由敵我識別器進行敵我識別,當確係為敵機後,霍克把雷達轉為鎖定狀態,馬上鎖定一架敵機。與此同時,打開了武器發射開關。在距敵機約45公里時,霍克按動了飛彈發射按鈕。“砰”地了聲,一枚AIM-120空空飛彈離開掛架快速向目標撲去。數秒鐘後,遠處閃起一團火光,目標從雷達螢幕上消失;這時,格雷也用同樣的方法打掉了另一架敵機......
這並不是一場真實的戰鬥,而是美軍經常進行的超視距空戰演練。在海灣戰爭中,第一次出現了中距空空飛彈擊落的飛機數超過了近距格鬥飛彈擊落的飛機數,它標誌著一個空戰時代——超視距空戰時代的到來。如何對付超視距空戰,成為世界各國空軍都必須認真研究的問題。從目前的技術發展來看,不外乎以下幾種方法.
打掉預警機
人們在談論空戰時,常常把焦點集中在戰鬥機身上,卻往往忽視了預警機的作用。其實,對於超視距空戰而言,預警機的作用在某種意義上講是決定性的。因為在現代空戰中,誰先發現對方,誰就掌握了空戰的主動權。戰鬥機由於機體有限,不能容納直徑較大的雷達,搜尋距離近,且存在很大的死角(只能對前方一定區域內的目標進行搜尋),對所處空域的空情了解有限。而預警機則不同,其機體大,能載直徑很大的雷達天線,且能360度搜尋,不存在雷達盲區,對空情的掌握遠遠超過戰鬥機,如美E-3A預警機,能在9000米高空,據測到方圓400公里以外低空飛行的戰鬥機;能同時處理600批目標。指揮100架戰鬥機進行空戰。同時,大量的實戰也說明有無預警機,空戰結果大不一樣。以敘貝卡谷地空戰、海灣空戰。北約與南聯盟空戰中,敘軍、伊軍、南聯盟空軍家的戰鬥機剛一起飛即被對方的預警機發現,往往還未發現對方即被擊落。所以對超視距空戰來說,打掉或致盲對方的預警機,就大大減弱了對方獲取信息的能力。
才使對方戰鬥機與己方進行對等作戰。由於預警機所載的雷達功率很強,對其進行電子干擾作用不大.最好是用遠程、超遠程空空飛彈或地空反輻射飛彈實施“硬殺”。目前,專門對付預警機的超遠程空空飛彈和地空反輻射飛彈均已問世,雖未進行過實戰,但預警機遇到了“剋星”卻是不爭的事實。一旦這些飛彈大量裝備,預警機就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悠閒地信步空中了。
擺脫鎖定
現代戰鬥機上所裝的火控雷達,多為脈衝都卜勒雷達,都卜勒原理是利用地面速度為零的道理,將都卜勒雷達頻移為零的信號濾除。也就是說,脈衝都卜勒雷達只能發現徑向目標,如果目標的運動方向與機載雷達波束垂直時,則雷達往往就把目標當成雜波濾掉。因此,在超視距空戰中全向告警雷達就成了必需的裝備(現代機載全向告警雷達可對50公里左右的雷達信號產生回響),它可以幫助飛行員發現敵機載雷達的掃描方向。一旦發現敵機載雷達信號變為鎮定狀態時。飛行員應立即駕機倒轉,轉到與敵機載雷達波束垂直的方向,這樣就會脫開敵雷達鎖定。即便是正處於跟蹤狀態的雷達也會失去目標,必須等待光點再度出現後才能重新進行搜尋和跟蹤。
當然倒轉的同時也意味著你在遠離敵機,所以側轉擺脫敵機載雷達鎖定後,仍然要轉回來朝向敵機,這樣又會在敵機載雷達上出現。怎么辦?很簡單,再進行一次倒轉擺脫,這個戰術就是大家熟悉的“蛇行機動”。在海灣戰爭中,伊拉克空軍的米格一25戰鬥機就曾以超音速蛇行機動突入美軍F-15戰鬥機的視距內;在澳大利亞和美軍航空母艦編隊進行的演習中,澳空軍的F一111戰鬥機也曾以低空側轉闖入美F-14戰鬥機的封鎖線。
運用蛇行機動戰術,速度是關鍵。因為側轉爭取的是短暫的脫鎖,如果敵機改變方向,仍有可能重新搜尋到你,所以你必須爭取這短暫的空隙,搶占有利的位置;另外,速度還可以減少蛇行機動的次數,利於快速接敵。
甩掉飛彈
如果雷達告警裝置告訴飛行員敵機已發射了飛彈,則應運用電子干擾、箔條誘餌和機動動作甩掉來襲飛彈。 超規距空空飛彈主要是半主動雷達制導飛彈和主動雷達制導飛彈。從射程上講,兩者沒有多大區別。但有一點要清楚,超現距飛彈的最大射程在實戰中是沒有太大意義的。如果在飛彈最大射程處發射,目標機只要稍一機動,飛彈就夠不著了;況且空空飛彈為了避開干擾,還要進行一定的機動,射程就更近了。再者戰鬥機飛行員為了更準確地捕捉目標和識別敵我,更有把握地讓飛彈攻擊目標,通常也會把目標機放近些,然後才發射飛彈。一般最大射程80公里的飛彈,其實際發射距離不會超過50公里。這個距離上,即使雷達性能較差的戰鬥機也能發現雷達性能較好的戰鬥機並進行反擊。所以,如果不解決更重要的抗干擾能力和敵我識別能力,一味去追求更遠的搜尋距離和飛彈的最大射程,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
對於來襲的半主動雷達制導飛彈,由於其發射後仍需載機雷達引導,所以目標機在收到告警信號後,仍用側轉動作擺脫雷達鎖定,並施放箔條幹擾,使飛彈失去制導,則半主動雷達制導飛彈就會因找不到目標而撲空。如果來襲的是主動雷達制導飛彈,由於其有一定的自導能力(主動雷達制導飛彈也不是說發射後就真的不
用管,它仍然要從外部獲取信息,只有當目標進人主動雷達導引頭搜尋範圍內,目標已很難對其進行干擾時才真正不用管,目前這種飛彈的主動段距離是18公里左右),所以除了做劇烈的機動動作如蛇行機動、急劇俯衝外,同時應對其進行積極和消極干擾,從而擺脫飛彈的攻擊。在美伊圍繞禁飛區的一次衝突中,美戰鬥機曾發射了4枚AIM-120空空飛彈,但都被伊軍飛機甩掉,令美軍大為吃驚。所以對於高技術兵器,應客觀評價,既不能無視它的存在,也不能把它吹上天。
思考
透過超視距空戰的表面,還應看到其背後更深層的東西:超視距空戰並不是唯一的空戰樣式 超視距空戰現在受到了各國空軍的高度重視,並將其作為空戰重點加以研究,這無疑是正確的。但現在還有一種觀點認為超現距空戰將主宰未來空中戰場,這就有失偏頗了。雖然超視距飛彈在近幾十年里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戰鬥機的發展也沒有停步;而且隨著隊形技術和超音速巡航技術的套用,將大大降低戰鬥機的可探測性,同時也將大大提高戰鬥機的機動性,雙方戰鬥機有可能進入到格鬥距離才能彼此發現。例如美國YF一23在和YF-22競標落敗的原因就是YF-23過多地強調了隱形能力而機動性不足,不適合格鬥空戰,也不利於在超視距空戰中甩掉來襲飛彈。目前,一些空軍強國在研製新型中距空空飛彈的同時,也沒有放鬆新型格鬥飛彈的研製。如美國的AIM-9X、以色列的 “怪蛇4”、俄羅斯的R-73改進型等。所以既要認真研究超視距空戰,也不能忽視近距格鬥空戰,二者不可偏廢。
在研製和裝備新型戰鬥機和飛彈的同時。努力提高人的素質
對於超視距空戰,並不是有了高性能戰鬥機和超視距飛彈就能打勝仗。裝備是作戰的物質基礎,要想把它變成戰鬥力,必須通過高素質的人來實現。現代戰鬥機飛行員與過去相比,最大特點是飛行員已成為整個作戰系統的一個節點,而不僅僅是個戰鬥員。他要處理大量來自各方面的信息,並且要從這些龐雜的信息中找出有用的東西,沒有相當的知識水平和良好的分析判斷能力是做不到的。計算機雖然減輕了人的負擔,但不能替人決定一切。例如美國有先進的E-3A預警機和快速的數據鍵,卻沒能阻止F-15擊落自己的“黑鷹”直升機。再如擺脫雷達鎖定和飛彈攻擊所做的機動動作,看似簡單,卻相當精確(精確的角度、精確的速度才能擺脫)、危險(任何俯衝動作都是危險的),只有基本功紮實、訓練有素的飛行員才能做到。
即使是裝備先進的美國、以色列,對於飛行員的訓練也是非常嚴格的。美軍飛行員年飛行小時達200以上且難度大、安全限制少;以色列飛行員在實戰中常駕駛戰鬥機以高速進行超低空突防,密集編隊時翼尖貼翼尖、上下高度差只有1米,沒有婦熟的技術是根本做不到的。
培養頑強的戰備作風裝備落後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喪失信心。一支部隊的戰鬥力大小很大程度體現在其戰鬥作風上。武器可以過時,軍人的勇猛頑強精神永遠不會過時。抗美援朝戰爭時,志願軍空軍正是憑著“有我無敵”的氣勢和美國空軍對抗,打出了中國人的威風。在60年代的國土防空作戰中,面對敵人技術先進的高空偵察機,人民解放軍空軍某部飛行員毫不氣餒,他們積極研究敵機的弱點,並對手套的擺放位置、待命室到飛機前跑多少步都做了精確計算,以求以最短的時間快速出擊。這種頑強的戰鬥作風,使他們不但屢屢擊落敵機,而且贏得了“霹靂中隊”的稱號。
以色列飛行員在空戰中不但技術嫻熟,而且頭腦冷靜靈活,這得益於以空軍注重戰鬥作風的培養。以色列四面受敵,所以以色列人有著強烈的“一輸就要亡國”的憂患意識。以空軍飛行員正是在這種憂患意識下培養起強烈的責任感,其作風兇悍,在空戰中富有主動攻擊精神;大多數飛行員日出動強度可達8次,勇猛加上高超的技術,以色列空軍創造了一次又一次“神話”。
培養頑強的戰鬥作風,要注意每一個細節的培養;勇猛不是魯莽,要科學地分析敵我裝備的優缺點,善於以己之長攻敵之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