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標累進計獎法

超標累進計獎法指我國稅務實際工作者構想的一種計獎方法。其基本內容是,基層稅務部門在一定時期內根據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要求,制訂若干個工作目標獎分檔次,每一個獎分檔次既規定獎分標準,又規定計獎分值標準,作為考核和計獎的依據,採用分檔計獎,超標累進加獎的方法計算獎金。即對每一個稅務幹部工作實績超過規定標準而需要提高一個檔次獎金分值時,只就超過部分,按提高一個檔次的獎金分值計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超標累進計獎法
  • 釋義:我國稅務實際工作者構想的一種計獎方法
目標獎分檔次,一般可分為最低目標、標準目標和先進目標三檔。最低目標是一種最基本的目標,在一般情況下,人人都必須達到目標要求; 標準目標是一種平均水平目標,經過努力,大多數人都可以達到目標要求;先進目標是一種理想水平目標,經過努力,目前僅有少數人可以達到目標要求。為了簡化計算手續,在實際計獎時,可採用速算法計算。這種計獎方法是一種多層次的計獎方法,其優越性主要體現在適應性強、透明度高、計獎彈性大,獎金與工作實績掛鈎緊密等方面。但這種計獎方法目前還只停留在理論研究階段,尚未正式付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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