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安全使用

起重機安全使用

《起重機 安全使用(第4部分):臂架起重機(GB/T 23723.4-2010/ISO 12480 4:2007)》由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提出。本部分由全國起重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27)歸口。本部分起草單位:遼寧省安全科學研究院、北京起重運輸機械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趙鑫、高岩。

基本介紹

  • 書名:起重機 安全使用
  • 作者: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出版日期:2011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140879
  • 外文名:Cranes-Safe Use-Part 4:Jib Cranes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2頁
  • 開本:16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內容簡介,文摘,編輯推薦,目錄,

內容簡介

《起重機 安全使用(第4部分):臂架起重機(GB/T 23723.4-2010/ISO 12480 4:2007)》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著作權頁:



5 人員的選擇、職責和基本要求
5.1 基本要求
人員的基本要求應按照GB/T 23723.1—2009中5.1的規定。
5.2 指派人員的職責
指派人員的職責在GB/T 23723.1—2009的5.2中作了表述。
指派人員應安排工作計畫,以便在指派人員的判斷下任何起重機操作人員不能被指派去執行會影響其履行職責能力的工作。
環境因素也要考慮。
起重機操作的某些方面的管理可以委派給指揮人員或司機,但指派人員仍應對起重機操作負全責。
5.3 人員的要求
人員的職責和要求見GB/T 23723.1—2009中5.2~5.7的規定。
所有人員應接受培訓並具有承擔其職責的能力。
6 安全性
指派人員應被賦予必要的權力和手段,以保證適當的設備和安全制度均在運轉中。
指派人員應對執行GB/T 23723.1—2009中6.2~6.5的要求負責。
7 起重機的選用和設定
起重機機主或用戶組織對起重機的選用和設定負責。
8 人員的起升
只有在緊急狀態下例如運送受傷人員而又無法獲取通道卻要最大程度地降低危險的特殊情況下,還需國家法規許可,才能利用起重機起升和下降人員。此項操作按照GB/T 23723.1—2009中第13章的規定,需要有特殊的設備,周密的計畫並且謹慎地操作。
9 使用前的檢查
在每班工作之前,應按照GB/T 23723.1—2009中10.2.3的規定由操作者執行使用前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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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 安全使用(第4部分):臂架起重機(GB/T 23723.4-2010/ISO 12480 4:2007)》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目錄

前言
1範圍
2規範性引用檔案
3術語和定義
4吊裝作業的管理
5工作人員的選用、職責與最低要求
6塔機的安全
7塔機的選擇
8塔機的布置
9塔機的安裝、拆卸和高度變更
10工作程式與預防措施
11工作狀況
12載荷的吊裝和堆放
13人員的起升和下降
14試驗、檢查和狀態監控
15信號系統
附錄A(規範性附錄)工作空間限制器——防碰撞∕分區裝置的要求
附錄B(資料性附錄)塔機爬升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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