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復田布魏博節度等使制》是唐代元稹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起復田布魏博節度等使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元稹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起復田布魏博節度等使制
門下:《經》曰:“父母之仇不同天。”雖及匹夫,而猶寢苫枕乾,以期必報。是以子胥不徇伍奢之死,卒能發既藏之墓,鞭不義之屍,取貴《春秋》,垂名萬古。而況於身登將壇,父死人手,家仇國恥,並在一門。當懷嘗膽之心,豈俟絕漿之禮,金革無避,其在斯乎!前四鎮北庭行軍兼涇原節度使檢校右(一作左)散騎長侍御史大夫田布:咨爾先臣,惟國元老,首自河朔,來朝帝廷。而又東取青齊,北討燕趙,提挈義旅,勤勞王家,冒白刃而不疑,推赤心而自信。屬冀方求帥,餘所重難,輟自大名,付茲巨鎮。而中台暗折,上將妖侵,蟊賊潛置於腹心,豺狼勃興於肘腋。人神憤痛,朝野驚嗟,深軫予懷,誓擒元惡。以爾布《詩》《書》並習,忠孝兩全,嘗用魏師,克征淮孽,素行恩信,共著勛庸,豈無奮激之圖,為報寇讎之黨。且魏之諸將,由爾父而崇高;魏之三軍,蒙爾父之仁愛。昔既同其美利,今豈忘其深冤?爾其淬礪勇夫,敬恭義士,一飯之飽,必同於卒伍,一毫之費,必用於乾矛,非算畫勿萌於心,非軍旅勿宣於口,居則席槁,寒則抱冰,以喪禮處之,若哀心感者,必有為橫身刎頸,感智捐軀,下報營魂,旁清醜類。於戲!至誠可托,稔惡難逃,矧彼凶狂,去將安往?墨縗居體,元纛在前,提鼓執金,無忘哀敬。可起復寧遠將軍守右金吾衛大將軍員外同正員檢校工部尚書兼魏州大都督府長史御史大夫充魏博等州節度、觀察、處置等使,勛賜如故。主者施行。
作者簡介
元稹(公元779—831年),字微之,河南河內(令河南洛陽附近)人。貞元九年(公元793年)明經及第。貞元十九年,登書判拔萃科,元和元年(公元806年)。登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因得罪宦官及守舊官僚,遭到貶斥。後轉而依附宦官,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元稹是著名詩人,與自居易齊名,稱“元白”。因詩風格相近,合稱“元白體”。曾撰傳奇《鶯鶯傳》。對後世影響極大。《全唐詩》存詩二十八卷。有《元氏長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