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婚制

走婚制

走婚制起源於母系氏族社會時期,是以感情為基礎,夜合晨離的一種婚姻禮俗。走婚制度是女性文化的標誌。川、滇、藏交界的“大香格里拉”是著名的女性文化帶,有著強大的女性文化傳統。儘管川藏線的開通,淹沒了大部分走婚文化,然而橫斷山脈里仍存留著孤島:走婚制至今還部分保留在麗江瀘沽湖的摩梭人、紅河哈尼族的葉車人以及大香格里拉鮮水河峽谷的扎壩人中。

基本介紹

摩梭人,葉車人,扎壩人,

摩梭人

美麗的瀘沽湖畔,生活著納西族的分支摩梭人,他們是當今世上碩果僅存的母系氏族社會,一切全由女性支配。因此,較之其他地方女性,摩梭姑娘多情且主動。同時,由於青山秀水的滋潤,摩梭姑娘大都容貌俊美且別有自然風韻。來到這裡,恍如進入花的海洋。
走婚制
摩梭人的走婚制是世界上最奇特、最有自由色彩的婚姻形態。摩梭女孩成年(12歲)時會舉行隆重的穿裙禮,從此之後,可由她挑選如意郎君,其他人(包括父母)均不能幹涉。一旦選中,女孩會暗示情郎夜來閨房探訪。摩梭人沒有明確的婚姻關係,雙方不娶不嫁,不建立家庭,全靠感情維繫關係。每天晚上所有的成年男人便到自己意中人的家中幽會,到第二天早上又回到自己的家中,小孩由女方家庭撫養。一旦感情破裂,男不走訪或由女方在閨房門口放雙男鞋即可離散,無怨恨,無忌妒,隨緣而行,外人更不可有異議。
值得一提的是他們的婚姻大都仍保持著一夫一妻制,更無女尊男卑的觀念。

葉車人

哀牢山區部分哈尼族葉車人中,至今仍殘存著不同形式的類似走婚的“不落夫家”婚俗。新娘在舉行結婚儀式後,當天或過二、三天后即返回娘家,不在夫家居住。每逢農忙、節日或夫家辦婚喪等事,由夫家派人攜帶禮物接妻子到夫家居住數日或半月,再由夫家送回娘家。妻子留住夫家時,夫家以客人相待,只讓參加一般勞動或象徵性勞動。

扎壩人

扎壩人居住地主要分布於雅江縣瓦多、木絨、普巴絨,道孚縣亞卓、扎拖、紅頂等地,交通閉塞,與外界隔絕。奔流不息的雅礱江水賦予了扎壩人特有的靈性。扎壩人豪邁、直爽,天性純樸、善良,對待生活豁達、樂觀,待人真誠,扎壩語中有這樣的格言“扎多木給,扎穆莫者”,意為扎壩的石頭大都燒不裂,扎壩人從不說假話。走進扎壩,撲面而來的是濃濃的木雅文化氣息,在這裡,還可以看到飛檐走壁式的浪漫愛情—“走婚”。
扎壩男子通常在16、17歲便開始談戀愛,找呷益(即戀人)。找到了呷益就開始爬房子,夜晚到女方家走婚過夜,次日清晨回到自己母親身邊生產、生活。最初的走婚是秘密的。青年男子一旦相中了某個女子,必須在白天找機會向所相中的女子表示愛戀,表達的方式一般是搶女孩的頭巾或戒指等,對方如果也相中了自己,她就會含情脈脈的跑開,而在夜深人靜之時打開自己閣樓的窗戶等待意中人的到來。扎壩人的房子一般高約10餘米,三至五層,牆體筆直,小伙子們必須在夜晚徒手攀爬上樓頂,經事先偵察好的窗戶進入意中人的閨房。如果第一次走婚是從大門而入,男方會受到女方及其家人的譏笑;如果攀爬的技術不過硬沒能爬上房頂,也只能望牆興嘆,與意中人無緣。
對於扎壩男子來說,呷益一生中基本是固定的,也有一個男人同時有兩個以上的呷益。這種暮聚朝離的走婚,完全建立了雙方感情的基礎上,不帶半點政治背景和金錢財產的利害關係,也不受神權和族權的約束,超然物外。如果遇到雙方感情不和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走婚關係不能維持,則以男子不再爬房子或女方拒不開窗而宣告解除,不存在財產糾紛和怨言、嫉恨。爬房子也有規矩,有血緣關係的男女,絕對禁止走婚。如果某個男子“爬房子”事前未得到女方同意或爬錯了則將受到族人的羞辱或嚴懲。
傳統的走婚使扎壩人至今保留著母系時代的遺蹟。扎壩人的家庭里沒有夫妻,家庭成員以母系一方為主線,幾世同堂的大家庭成員少則幾人,多則幾十人,母親是家庭的核心。男女戀愛所生子女完全由母親撫養,父親沒有養育兒女的責任。男子在自己的母系家庭中扮演舅舅的角色,主要是幫助自己的姐妹撫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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