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縣公安局

赫章縣公安局

赫章縣公安局是赫章縣的政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貴州省畢節市赫章縣城關鎮夜郎大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赫章縣公安局
  • 性質:機關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陳祖軍(局長)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貫徹意見和措施;領導和監督檢查全縣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報告有關情況和重要信息,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向全縣公安局所屬單位傳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並督促檢查落實;
三、組織、指導本地重大案件和跨區域重大案件、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協調或直接指揮處置轄區內治安案件、重大治安事故、群體事件和突發事件;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打擊破壞經濟秩序的犯罪活動,維護轄區正常經濟秩序;
四、指導、監督承擔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開展戶籍管理、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五、依法管理中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本地居留、旅行、就業等有關管理工作;
六、指導全縣公安機關消防管理、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協助縣政府落實《消防法》規定的各項措施;
七、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許可權內的機動車輛和駕駛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赫章境內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組織實施網路監控工作;
九、防範、處理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與“法輪功”、各類邪教、各類有害氣功組織的鬥爭工作;
十、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察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和對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或承辦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行政複議、聽證、應訴、國家賠償工作及勞動教養、未成年人收容教養案件的審查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對來本縣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地主要領導的安全警衛工作和大型社會活動政治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四、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開展毒品禁販、禁吸、禁種、禁制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全縣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技術偵察建設;
十六、擬定全縣公安機關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派出機關警務保障標準、制度的落實工作;
十七、按規定許可權,對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行安全保衛任務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八、按規定許可權管理機構編制、警銜和幹部人事等工作;制定全縣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宣傳、優撫表彰等方案和具體措施;
十九、貫徹落實公安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擬定落實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指導全縣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
二十、指導本轄區範圍內鐵道、森林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
二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姓名:陳祖軍
職務:赫章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姓名:安順熙
職務:赫章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赫章縣公安局
安順熙
領導分工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常務工作,統籌調度全局目標績效考評工作,分管指揮中心(辦公室)、警務保障室、法制大隊、刑事偵察大隊、經濟犯罪偵察大隊、掃黑除惡大隊、警務督察大隊、科技信息通信大隊、網路安全保衛大隊、情報大隊,聯繫城關派出所、白果派出所、野馬川派出所、珠市派出所、雉街派出所、松林坡派出所、興發派出所、威奢派出所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其職責,赫章縣公安局共設20個內設機構,均為副科級規格。
一、指揮中心(辦公室)
收集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負責全縣公安“大指揮、大情報”系統管理,承擔授權的重大事件、重大案件和突發事件的指揮協調;負責情報信息主導警務,研判情報信息,組織指揮精確防範、查緝布控、定點打擊等實戰工作;分析、報告有關社情和公安信息、協調處理緊急警務及110報警服務台有關工作;負責起草、審核重要檔案和會議報告,負責重要會務工作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及局領導政務活動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服務;負責公安統計、機要收發、公安史志、保密、目標管理、檔案管理等工作。
內設秘書股、指揮室、情報研判股,均為服級機構。
二、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掌握影響全縣社會穩定、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和動態並擬訂對策;指導、監督和承辦對危害社會穩定和公安機關管轄的危害國內安全犯罪以及涉及邪教犯罪案(事)件的偵查、控制、防範、處置工作;協助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對民族宗教區域及活動場所依法進行管理,取締地下教會活動、“法輪功”組織、冒用宗教名義的其他邪教組織和各種有害氣功組織;指導國內安全保衛工作職業化、社會化建設。
內設情報信息中隊、現行案件偵察中隊、反邪教偵察中隊,均為股級機構。
三、治安管理大隊(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
組織、實施全縣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擬訂治安行政管理的相關規範性檔案,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承辦預防和處置群體性治安事件,查處治安案件和有關刑事案件;依法管理民用槍枝彈藥、民用爆炸物品、管制器具、劇毒化學品、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對娛樂場所、特種行業進行管理;開展防爆排爆安全檢查工作;開展戶口管理工作;負責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開展治安防範工作;指導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民眾團體組織等內部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全縣城市、城鎮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內設治安管理中隊、戶政管理中隊、內部單位保衛中隊、打擊涉爆犯罪中隊,均為股級機構。
四、刑事偵察大隊
收集掌握分析全縣刑事犯罪情況並擬訂預防、打擊對策,組織、實施全縣刑事偵查工作;負責處置劫持人質、爆炸、恐怖等重大暴力犯罪案件和協助、聯合偵查跨縣(市)的重大案件;組織、實施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工作;管理、使用刑事特情,收集刑事犯罪情報,建立刑事犯罪情報信息系統;規劃管理刑事技術建設;套用刑事技術手段為偵查破案服務;負責全縣警犬訓練和管理工作。
內設基礎情報信息中隊、刑事技術中隊、警犬中隊、追捕中隊、重案中隊、信息研判中隊和城關、媽姑、興發等3個刑警中隊,均為股級機構。
五、禁毒大隊
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本轄區內禁毒工作,收集掌握毒品犯罪活動動態,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和參與對重大毒品案件的偵破工作;負責對毒品案件的偵破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工作;負責毒品違法犯罪情報的收集、分析等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內設綜合情報技術中隊、毒品案件偵察中隊、公開查緝中隊,均為股級機構。
六、經濟犯罪偵察大隊
負責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情況並擬定預防和打擊對策;負責偵破涉及財稅、金融等方面的經濟犯罪案件。
內設經濟犯罪情報中隊、偵察中隊,均為股級機構。
七、特(巡)警大隊(反恐怖大隊)
承擔制止、處置動亂、暴亂、非法集會、非法示威遊行和流氓滋擾、群體性械鬥等危害國家安全生社會治安秩序的重大事件、突發事件;處置重大暴力犯罪和恐怖事件,緝捕嚴重暴力犯罪分子;承擔重大活動,集會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和協調處置治安災害事故和搶險救災工作;負責車站、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
內設防暴突擊中隊、機動中隊、情報綜合中隊、反恐怖中隊、巡邏中隊,均為股級機構。
八、網路安全大隊
負責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組織、實施網際網路違法信息和情報信息收集工作;掌握信息網路違法犯罪動態,提供犯罪案件證據;組織、實施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組織實施網路監察工作。
內設管理監察中隊、案件偵察中隊、信息監控中隊,均為股級機構。
九、出入境管理大隊
負責承辦公民出入境、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華僑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業等行政管理工作;落實出入境管理法規、規定;查處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事)件;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事)件;承辦公安外事工作。
內設出國(境)管理中隊、境外人員管理中隊,均為股級機構。
十、科技信息通信大隊
擬定、組織實施全縣公安信息化發展規劃;組織開發建立公安業務資料庫,為公安機關提供數據查詢服務,管理公安信息網路建設工作;管理公安無線電頻率資源和其他通信資源,負責保障公安信息網路的正常運行,保障局機關電話、圖像、會議等技術服務;提供應急建設保障,維護修理局機關應急通信設備,組織實施安全技術防範工作。
內設通信中隊、信息網路中隊,均為股級機構。
十一、掃黑除惡大隊
負責對全縣黑惡犯罪情況進行掌握、分析、研判,擬訂打擊和防範對策;負責與檢、法、司及政府各職能部門溝通協調,全面掌握全縣黑惡犯罪線索,指導並組織對全縣涉黑涉惡犯罪活動進行打擊;指導並組織全縣公安機關對非法盜採國家礦產資源犯罪進行打擊;打擊行業惡霸、地方惡勢力團伙,承擔全縣打黑辦的日常工作。
內設情報中隊、偵察中隊,均為股級機構。
十二、維穩大隊
負責掌握全縣敵情、社情和民情,分析、預測社會不安定因素及發展趨勢,及時發現各類苗頭性、傾向性影響政治穩定和社會穩定的社會動態,發布預警信息,並擬訂各類預防、處置預案;負責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教育、防範和疏導等工作,化解社會矛盾和減少矛盾激化點;依法處置影響穩定的案(事)件和上訪事件。
內設情報偵察中隊、疏導化解中隊、應急處置中隊,均為股級機構。
十三、政工室(政工科)
負責全縣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幹部人事、公安機關編制管理、警銜管理、幹部檔案、宣傳、教育訓練工作。
內設幹部人事股、宣傳股、隊伍管理股、幹部檔案管理股、教育訓練股,均為股級機構。
十四、監督室(紀委、監察室)
縣監察局派駐公安局監察室與中共赫章縣公安局合署辦公,負責赫章縣公安局紀檢、監察、信訪、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內設紀檢監察股、審計股、信訪股,均為股級機構。
十五、警務督察大隊
負責對全縣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監督;履行《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規定的職責,維護全縣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工作。
內設案件督察中隊、現場督察中隊,均為股級機構。
十六、法制室
負責全縣公安法制建設;實施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對本局起草的行政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案件審核、執法質量考評,承辦行政複議、聽證、應訴和國家賠償工作;指導、辦理未成年人收容教養工作;負責管理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手續,協助本局執法單位報捕、移送起訴;開展內部執法監督,糾正執法違法行為等工作;負責公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及民警法制教育培訓;配合監督室做好來信來訪受理、查辦工作。
內設行政複議股、執法監督股、勞教管理股,均為股級機構。
十七、警務保障室
負責擬訂全縣公安警務裝備、被裝的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分配裝備、被裝物資;編制全縣公安業務經費、預算外經費預算和決算;負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負責警務保障和後勤服務工作。
內設財務股、裝備管理股、基礎設施股,均為股級機構。
十八、看守所
組織和實施看守所場所建設規劃及經費、裝備、物資的配置;負責在押人員的監管、教育工作及執法活動;負責深挖犯罪工作;掌握羈押情況,落實收押場所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場所安全和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內設獄偵中隊,為股級機構。
十九、行政拘留所
組織和實施行政拘留場所建設規劃及經費、裝備、物資的配置;負責拘留人員的教育工作及執法活動;落實拘留場所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場所安全。
二十、強制隔離戒毒所
組織和實施戒毒場所建設規劃及經費、裝備、物資的配置,負責戒毒人員的監管、教育工作及執法活動;掌握收戒情況,落實收戒場所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場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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