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伯特桉

赫伯特桉

赫伯特桉(學名:Eucalyptus herbertiana Maiden)是桃金孃科、桉屬植物。樹高約10米。形成一個木質塊莖。整個樹皮光滑且呈粉狀,新樹皮呈乳黃色,成熟為白色。小枝通常不具白霜,但偶爾稍具白霜。幼葉具葉柄,互生,卵形,長7-10厘米,寬3.5-6.5厘米,基部圓形至漸尖。成葉互生,葉柄1-3厘米;葉片狹披針形至披針形,有時鐮刀形,長8-22厘米,寬1-2.2(2.6)厘米。花序腋生不分枝,花序梗長0.3-1.4厘米,每一傘形花序有花7(很少3)朵,無梗到有短花梗(花梗長0.1-0.5厘米)。成熟花蕾卵球形,長0.4-0.8厘米,寬0.25-0.4厘米,綠色或很少有白霜。花白色。蒴果無梗至有短花梗(花梗長0-0.4厘米),杯形至半球形至倒錐形,長0.25-0.5厘米,寬0.4-0.6厘米。種子深褐色,長1-1.5毫米,多少斜錐體,背面淺網狀,腹面有棱,邊緣種子具銳齒,種臍頂生。

原產於澳大利亞(西澳大利亞、北領地、昆士蘭)。生於開闊林地的岩石斜坡、懸崖邊緣和鄰近的排水線上。

在文化上對澳大利亞原住民具有多種意義和用途。

(概述圖參考來源:)

基本介紹

植物學史,形態特徵,近種區別,產地生境,生長習性,栽培技術,主要價值,保護現狀,生態問題,

植物學史

1923年,植物學家約瑟夫·梅登(Joseph Maiden,在其著作《桉樹屬的批判性修訂本》中首次正式描述了該物種。特定的種加詞herbertiana,是為了紀念澳大利亞植物學家德斯蒙德·赫伯特(Desmond Herbert)。

形態特徵

  • 自然形態
樹高約10米。形成一個木質塊莖。整個樹皮光滑且呈粉狀,新樹皮呈乳黃色,成熟為白色。小枝通常不具白霜,但偶爾稍具白霜。幼苗生長(灌木或田間幼苗至50厘米):莖的橫截面呈方形至圓形,有白霜;幼葉具葉柄,互生,卵形,長7-10厘米,寬3.5-6.5厘米,基部圓形至漸尖,暗藍灰色至有白霜。成葉互生,葉柄1-3厘米;葉片狹披針形至披針形,有時鐮刀形,長8-22厘米,寬1-2.2(2.6)厘米,基部向葉柄逐漸變細,邊緣全緣,先端尖,同色,暗綠色至灰綠色,側脈銳尖或在與中脈成45°以上的夾角,網狀結構從密集到非常密集,邊緣內有靜脈,油腺小,島狀和交叉。
花序腋生不分枝,花序梗長0.3-1.4厘米,每一傘形花序有花7(很少3)朵,無梗到有短花梗(花梗長0.1-0.5厘米)。成熟花蕾卵球形,長0.4-0.8厘米,寬0.25-0.4厘米,綠色或很少有白霜,有疤痕,帽狀體圓錐形(長0.2-0.4厘米),萼管有時2角,雄蕊不規則彎曲或有一些外雄蕊直立,花葯內折,花葯長圓形,背部著生,縱裂開裂,花柱長而直,很少鉤在帽狀體下面,柱頭鈍,子房通常4,胎座各有4-6列垂直的胚珠。花白色。蒴果無梗至有短花梗(花梗長0-0.4厘米),杯形至半球形至倒錐形,長0.25-0.5厘米,寬0.4-0.6厘米,通常無白霜,花盤凸起,凸出至環狀,果瓣4,強烈外露。種子深褐色,長1-1.5毫米,多少斜錐體,背面淺網狀,腹面有棱,邊緣種子具銳齒,種臍頂生。
  • 培育的幼苗
子葉淺雙葉,莖橫截面方形,有白霜;葉對生約5到6節,然後互生,常具葉柄,卵形至寬披針形,長5.5-11厘米,寬2.5-5厘米,基部圓形至葉柄漸細,暗灰綠色至略帶白霜。

近種區別

赫伯特桉屬於與紅桉(red gums)關係密切的一小類樹種,與杯果桉(Eucalyptus cupularis C.A.Gardner)和格雷戈里桉(Eucalyptus gregoriensis N.G.Walsh & Albr.)關係最為密切。它在外觀上類似於摩爾桉(Eucalyptus mooreana Maiden),並與摩爾桉密切相關,但摩爾桉有莖抱葉。

產地生境

原產於澳大利亞(西澳大利亞、北領地、昆士蘭),主要分布於金伯利西部的米切爾高原地區,向東穿過庫努納拉-邦格爾邦格爾地區,到達金伯利東部的庫倫布魯-德賴斯代爾河地區,然後越過邊界進入北領地在利奇菲爾德國家公園附近孤立地發生,然後再向東進入卡卡杜和凱瑟琳峽谷國家公園,穿過麥克阿瑟河地區,穿過邊境進入昆士蘭的伍爾洛格朗-杜馬吉地區。生於開闊林地的岩石斜坡、懸崖邊緣和鄰近的排水線上。
赫伯特桉
赫伯特桉原產地

生長習性

該物種會長出木質塊莖,在幼苗基部附近開始發育。該物種擁有嵌入的營養芽,在樹冠被破壞後再生(例如火災)。該物種沒有採取落葉習性並繼續生長,直到天氣太冷而無法繼續生長。這使它們更容易受到突然來襲的寒流傷害。如果有溫度波動,生長更加緩慢,例如在林地中,該物種就有機會停止生長,並進入休眠狀態,從而使它們更耐寒。

栽培技術

赫伯特桉在中國種植應嚴格按照《桉樹豐產林經營技術規程》《桉樹中大徑材培育技術規程》等多項行業標準要求執行。其中,明確要求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要預留一定的野生動物、鳥類遷徙走廊,保留林地邊緣的鄉土樹種和利用河流水系作為保護性走廊和珍稀瀕危動物、植物及其棲息地。造林面積大於1000公頃,應保留2-3%面積的次生林或灌叢、草地作為生物小區,“非桉”樹種應大於造林面積的20%。山頂、山脊、集水區(含水源庫區)和溝壑兩旁應保留原生植被。在江河、溪流、濕地、沖積溝、農耕地、省級以上交通要道和鄉村居民區周邊,以及受保護的廊道等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地段,應保留10米以上的緩衝帶(區)。同時,要求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禁止以“燒荒”清理林地,提倡“測土測葉”科學配方,平衡施肥。

主要價值

在文化上對澳大利亞原住民具有多種意義和用途。

保護現狀

保護級別: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IUCN 2019年 ver 3.1)——無危(LC)。
種群現狀:截止2019年,該物種已知有2000多顆。

生態問題

經過科學論證,桉樹“有毒”的說法是缺乏科學依據的,桉樹人工林是否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主要取決於經營者採取的種植方式和經營管理水平。世界各國長期實踐證明,桉樹無毒無害。儘管桉樹速生快長,吸水吸肥力強,但不是所謂的“抽水機”、“抽肥機”、“綠色沙漠”。
雖然桉樹具有生長快、產材多、經濟效益好、固碳能力強等優點,但由於一些地方大面積發展桉樹純林,未能做到科學培育,導致產生了一系列生態問題。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1. 一是區域布局不合理。有的地方未嚴格遵循適地適樹原則,在緯度過高、海拔過高、坡度過陡的區域種植桉樹,導致桉樹生長不良或受災嚴重。
  2. 二是造林地選擇不正確。有的在江河源頭、重要水庫、自然保護區、城市功能區等生態重要區域連片種植短輪伐期桉樹速豐林,對水土保持等產生不利影響。有的在交通幹線兩旁連片種植桉樹純林,林相單調,影響景觀。
  3. 三是培育模式不科學。以短輪伐期經營模式為主,3-5年即採伐利用。只種植生長量較高的單一品種。有的採取煉山整地、全墾整地,過量施化肥、除草劑導致地力快速衰退。
但客觀來看,這些問題不是桉樹樹種自身的問題,而是培育措施不科學引起的。通過合理布局、科學培育,完全可以將種植桉樹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實現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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