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罪飭治詔》是晉朝司馬炎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赦罪飭治詔
- 創作年代:晉朝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司馬炎
- 作品出處:《全晉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赦罪飭治詔
昔王淩謀廢齊王,而王竟不足以守位。鄧艾雖矜功失節,然束手受罪。今大赦其家,還使立後。興滅繼絕,約法省刑。除魏氏宗室禁錮。諸將吏遭三年喪者,遣寧終喪。百姓復其徭役。罷部曲將長吏以下質任。省郡國御調,禁樂府靡麗百戲之伎及雕文游畋之具。開直言之路,置諫官以掌之。
作者簡介
司馬炎(236—290年),即晉武帝,司馬昭之子,晉朝的建立者。字安世,河內溫縣(今屬河南)人。曾於鹹寧四年(278年)首立國子學,與太學並列。又立書博士,置弟子教習,以鐘繇、胡昭之書為法。重視地方教化和學校,提出以觀風俗、協禮律、興禮教,作為考察地方官吏政績的主要內容。執政時,重用名儒傅玄等人。著有《敦喻五教詔》,載《晉書·武帝紀》。